广东首试碳排放总量控制 碳强度下降指标分解至21市


时间:2012-03-13





  本报记者从有关人士处独家获悉,广东省“十二五”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碳强度”)下降指标分解已有初步方案。现在该方案正在征求意见,尚未上报广东省政府。

  近日国家发布的《“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中,明确分解给广东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任务是,“十二五”碳强度要下降19.5%,为全国各省(区、市)中最高。

  本报记者了解到,广东“十二五”碳强度下降指标分解初步方案通过认真研究测算,在充分考虑各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把广东19.5%的“十二五”碳强度下降指标分解到21个地级以上市(简称“21市”)。

  为简便起见,该分解初步方案将21市“十二五”碳强度下降指标分为高(21%)、中(19.5%)、低(18.5%)三档。初步的分解结果为,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四市处于高档,茂名、阳江、湛江、云浮、汕尾、汕头、河源、韶关、梅州九市处于低档,其他八市处于中档。

  广东将19.5%的“十二五”碳强度下降指标分解到21市,也是为了配合完成广东具有先锋意义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工作。本报记者了解到,《广东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近日成为首个获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的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该方案可以获得的信号是,广东成为全国第一个明确提出要试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的省份。

  而碳强度下降指标与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的衔接,则为广东的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打下了基础。

  中国在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方面面临极大压力。近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今年“两会”新闻发布会上指出,2011年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有三个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没有完成。其中,能源强度和碳强度下降指标都没有完成。

  广东“十二五”碳强度下降指标分解至21市

  本报记者了解到,广东碳强度下降指标分解采取了量化的方法,先选取能反映碳强度下降能力的若干因素,然后用一个量化指标反映每个因素的实际情况。再将广东21市每个因素对应指标按权重合理计分并得出总分,最后按照总分排序,判断广东21市“十二五”碳强度下降应承担的责任,相应地确定碳强度下降指标。

  专家认为,碳强度指标比能源强度指标内涵更为丰富,降低能源强度只是单纯强调节约能源消费量,没有体现优化能源以及产业结构,而降低碳强度既体现了优化能源以及产业结构,又可达到节能的目的。

  在广东的分解方法中,六个方面指标被列入能反映碳强度下降能力的若干因素: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新上重点项目、电力跨区域调度、经济发展水平、总体发展定位(前四个指标权重为20%,后两个指标权重为10%)。

  其中,能源结构以及产业结构指标的选取,体现了广东意图通过完成碳强度下降指标,来优化这两个结构的思路。

  能源结构指标,反映了一个地区的化石能源比重,化石能源比重越高的市,未来应承担越大的碳强度下降责任,由此促进广东各市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指标方面,选取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第三产业比重”)指标,第三产业比重越低的市,未来应承担越大的碳强度下降责任,从而促进广东各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发展服务业。

  另外,新上重点项目、经济发展水平、总体发展定位这三大指标,则体现了广东根据各市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阶段,为各市充分预留发展空间,来确定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应尽责任的思路。

  最后,电力跨区域调度指标,体现了广东意图让发电方和用电方共担二氧化碳减排责任的思路。

  碳强度下降指标将成为对广东各市政府考核的指标,“制定建立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考核制度的工作方案,提出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碳强度下降目标完成情况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的操作办法。”广东发改委近日发布的《2012年广东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要点》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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