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3月20日零时起将汽、柴价格每吨提高600元,全国平均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分别提高0.44元和0.51元。政府将采取多项措施化解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提前预拨部分2012年补贴资金。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问时表示,自 2月8日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受伊朗核危机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大幅攀升。2月下旬和3月上旬,美国西德克萨斯原油和英国北海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分别达到每桶109.8美元和126.2美元,均创2011年4月份以来的最高水平。2月24日,国际市场三种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上涨即超过4%,目前涨幅已超过10%,因此国家相应提高了国内汽、柴油价格。
该负责人表示,及时理顺国内成品油价格,一方面有利于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和引导作用,抑制石油消费过快增长,促进资源节约。另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满足国内石油需求。特别是当前国内春耕生产用油旺季即将来临,中东局势持续动荡,及时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进一步理顺价格关系,对保障国内市场供应和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国家将按照已建立的石油价格补贴机制,继续对种粮农民、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给予补贴,并对出租车运价调整前给予临时补贴。中央财政将按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规定,及时足额安排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确保农民种粮收益部因柴油价格调整而减少。
同时按相关机制规定,财政部将于4月底前将2011年对种粮农民、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油价补贴清算资金拨付地方,并提前预拨部分2012年补贴资金,化解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
为保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防止连锁涨价,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也对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价格暂不作调整。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继续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记者李雨思)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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