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税系统拟今年全面启动个人信息联网工作,此举被认为是以家庭征收个税改革的必要铺垫
将现在的个税征收制度改为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一直是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而目前来看,这一改革有望出现较大的进展。昨日,有媒体报道称,目前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而此举被解读为按家庭征收个税改革的前期技术准备。据分析,一旦此项按家庭征收个税的最大技术障碍获得解决,按家庭征收的综合税制取代目前以个人征收的分类税制将可提上议事日程。
推进还需完善个人财产登记
媒体表示,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的联网工作有望于今年全面启动的消息得到了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的证实。地税个人信息全国联网是家庭综合征收改革的前提条件,是个税向综合税制改革首先遇到的技术问题。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项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税铺垫是毫无疑问的,只有个人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全国税务信息的统一,才能进行个税改革向家庭过渡,这是一个必要的技术条件,而国税总局也有按家庭综合征收的想法。因为我国纳税人流动性很强,税务系统不能联网的话,按照家庭综合征收基本是不可能。解决地税个人信息联网是税改的第一步。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教授温来成也对新快报记者表示,地税个人信息联网的工作比较复杂,虽然国家近年来有力推进,但阻力还是比较大,因为目前财产的实名制和银行存款实名制在推进过程中不能达到预期目的。如果个人财产登记制度不完善,全国个人税务信息系统的建立有客观上的困难。
家庭生活必须开支应扣除
目前我国采用分类税制,即按照所得的类型分别适用不同的计税方法,按月或按所得发生的次数征收,缺点在于无法照顾到不同纳税人的实际生活负担。而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是综合税制,以年为纳税周期,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可以充分考虑一个家庭的实际支出情况,公平地衡量纳税人的纳税能力。
刘恒表示,个税改革前段时间主要集中在起征点上,但真正造成个人收入负担大小和税负不公的核心问题是扣除标准的不人性化,养活一个人和养活一家人的扣除标准不应该是一样的。举例而言:一个5口之家,只有1人就业,他每月的个税应税所得为5000元。尽管家庭实际平均收入为1000元,但他每月税负仍有45元。而同样是5口之家,5个人在工作,人均月薪3000元,家庭收入15000元,但所有人都不用缴纳个税。目前税制的弊端显而易见。
学界专家普遍认为,按家庭综合计征可让家庭负担重的人少交税,让家庭负担轻的人多交税,更符合税收的公正透明原则。如每个家庭可将其基本生活必需开支列入免税项中,比如孩子的学费、医疗费、租房费用等,这些支出都应该从个人所得中扣除。
广州、深圳已具备试点条件
刘桓表示,中国地域广阔,待全部地区条件具备才全面推行按家庭综合计征显然不现实。而不少专家学者也都认为,如广州、深圳等信息化程度高的城市已具备进行试点的条件。
刘桓称,按家庭综合计征预计会先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如北、上、广、深都可先开始。因为这些地区的个人信息归集程度很高。至于试点的选择,取决于该地区前期的基础和地区本身的意愿。如果有些地方的收入差异比较大,市民对收入差距很有意见,而税务机关具备基础信息齐全条件,试点先行是可以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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