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城市纳入第二批赴台湾个人旅游试点


时间:2012-04-01





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消息,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与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经过磋商,就开放第二批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试点城市达成共识。纳入此次试点的包括天津、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成都、济南、西安、福州、深圳等10个城市。

  消息称,自2011年6月28日启动首批赴台个人旅游试点以来,北京、上海和厦门三城市已有超过5.7万名游客通过个人旅游形式,踏上了宝岛的自助之旅。在两岸各界积极推动下,为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满足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便利化和多样化需求,经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与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磋商,最终确定了第二批试点城市名单。

  消息指出,此次开放的十个试点城市,具有较好的赴台团队游市场基础,较大的人口规模,分布在大陆的不同区域。为确保健康有序地推动此项工作,双方同意按循序渐进的原则分两个阶段实施,天津、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成都等六城市在完成有关程序后,将于4月28日正式启动,济南、西安、福州、深圳等4城市将于年内启动实施。

  首批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北京市、上海市和厦门市于2011年6月28日正式启动。台观光部门统计,从2008年7月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游至2011年12月底止,大陆居民赴台观光达305万余人次,估算3年半来大陆居民赴台已带来50.59亿美元的观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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