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投资额度增加500亿美元


时间:2012-04-05





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和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探索向前再迈出一步。

  中国证监会网站消息,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双双大幅增长,其中,RQFII投资额度新增500亿元,合计至700亿元;QFII投资额度新增500亿美元,总投资额度达到800亿美元。

  RQFII新增额度 可投A股ETF产品

  去年刚刚开始试点的RQFII再迎利好,其投资总额从200亿元一下子扩展至700亿元,新增额度达500亿元。根据证监会新闻稿,RQFII试点机构将允许把新增的投资额度用于发行人民币A股ETF产品,投资于A股指数成分股并在香港交易所上市。下一步,证监会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扩大试点规模、机构范围及投资比例。

  此前,2011年12月16日,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允许符合一定资格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作为试点机构,运用其在港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在经批准的人民币投资额度内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

  《试点办法》发布实施以来,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目前,证监会批准了21家试点机构的RQFII资格,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其合计200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度,试点机构的RQFII产品已获得香港证监会批准,部分产品已开始投资境内证券市场及银行间市场。

  证监会昨晚同时表示,开展RQFII试点,对扩大中国资本市场开放水平,健全境外人民币回流机制,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日前,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扩大试点规模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香港有关部门就此进行了密切的交流与沟通。为进一步推进境内证券市场对外开放,拓宽境外人民币投资渠道,满足境外投资者对境内证券市场的投资需求,做出了增加额度的决定。

  吸引更多长期资金投资资本市场

  按证监会上述消息,QFII投资额度新增500亿美元,总投资额度从300亿美元大增至800亿美元。

  资料显示,2002年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颁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QFII试点开始实施。2006年,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颁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2007年根据第二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成果,QFII额度从100亿美元增加到目前的300亿美元。此次为第二次提升QFII额度。

  证监会新闻稿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要求,总结QFII制度经验,进一步便利QFII投资运作,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投资中国资本市场。

  对于QFII制度,证监会在新闻稿中表示,以境外长期投资机构为主的QFII注重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丰富了境内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结构,推动了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提高了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和影响力。国内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也通过与QFII的业务合作提高了金融服务水平,对拓展国际市场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

  证监会表示,QFII进入中国资本市场投资和日常资金汇出入,还增加了中国对跨境证券投资和资本流动的监管经验,为资本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和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进行了积极探索。

  目前,中国已批准了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的158家境外机构的QFII资格,其中资产管理公司82家,保险公司11家,主权基金、养老金、捐赠基金等机构29家,商业银行23家,证券公司13家。其中129家QFII累计获批投资额度245.5亿美元。截至3月23日,QFII账户总资产规模达到2656亿元,其中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占比分别为74.5%、13.7%和9.6%,QFII持股市值约占A股流通市值的1.09%。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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