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发电标杆电价首次明确


作者:潘高颖 秦菲菲    时间:2012-04-12





国家发改委10日公布的《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明确,今后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根据入场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国家鼓励垃圾焚烧处理、希望节约土地资源的措施,同时也首次明确了垃圾发电的标杆电价。

  《通知》指出,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这意味着垃圾发电电价告别了过去单一补贴的形式。”一位电力行业分析师告诉本报记者,过去垃圾发电厂的上网电价是按照当地燃煤发电每度标杆电价另加0.25元的补贴来确定。“按照新的价格政策,如果当地标杆电价低于0.4元每度,则电厂将从新的垃圾发电标杆电价中获得优惠。”

  但他也同时告诉记者,目前垃圾发电厂较多的地区,例如华东、华南等地的标杆电价都在0.4元以上。

  记者了解到,对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填埋、焚烧和堆肥三种,我国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是填埋,近85%的城市生活垃圾采用填埋处理。

  从更优的处理方式来看,焚烧将成为垃圾处理的新方向。中国固废网研究员肖琼对记者表示,垃圾焚烧市场将在“十二五”期间快速发展,焚烧能力占比也将由目前的17%至少增加到35%,市场容量将翻一番。

  中投顾问的报告指出,中国拥有丰富的垃圾资源,蕴含着潜在的经济效益。目前全国每年因为垃圾造成的损失高达300亿元,而将这些垃圾综合利用可以创造2500亿元的直接经济效益。(潘高颖 秦菲菲)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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