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我国对入境航空煤油免征检验检疫费


时间:2012-05-15





记者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获悉,自本月起,中国检验检疫系统对入境航空煤油实施免征包括货物品质检验费、重量鉴定费、签发证单费、实验室检验鉴定项目等出入境检验检疫费。这是今年继对小型微型企业实施免收一般原产地证签证费和工本费以来,又一项惠及民生的重大举措。

  近年来,国家不断鼓励战略性资源进口,并给予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实施入境航空煤油的检验检疫费的减免,是国家鼓励进口资源性产品战略的具体体现。实施入境航空煤油免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后,广东检验检疫局对进口航空煤油采取仅检验、不收费的监管模式,辖区内航空行业直接受益,对于打造白云空港亚太物流中心意义重大。

  据悉,多年来,广东检验检疫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要求减免检验检疫费,使相关进出口企业得到实惠。从2007年起,先后对检验检疫标志成本费、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检验检疫费、进口原油检验检疫费实施减免,累计为企业减免检验检疫费超过8亿元。

来源:中国新闻网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