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土地矿业


作者:于祥明    时间:2012-06-25





  国土部与全国工商联日前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意见》,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土地整治、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包括支持民资投资页岩气、煤层气、油砂等非常规油气开采等国土资源领域。

  《意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主体盘活国有建设用地。民间资本投资主体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可依法通过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支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主体以市场交易、合资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其他国有建设用地。要积极为民间资本提供相关政策、技术、法律等服务,保障民间资本投资矿产勘查开采的合法权益。

  《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民间资本投资主体可依照程序向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报土地整治项目,经批准后,利用自筹资金或者结合生产建设活动,开展土地整治。对于难以确定复垦治理义务人的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和废弃矿山,民间资本投资主体可通过招标挂牌等方式参与土地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意见》明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鼓励民间资本自主组建勘查单位,申请勘查资质,参与“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开展地质勘查。加大对民间资本投资矿产勘查开采的支持力度,在符合国土资源部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公益性地质资料和成果信息全面向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民间资本投资主体公开。

  《意见》还提出,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油气资源勘查开采,包括支持民间资本依法投资参与非常规油气资源页岩气、煤层气、油砂等的勘查开采,并依法保护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记者注意到,今年页岩气第二轮招标门槛已经放宽。5月份国土部发布《页岩气探矿权投标意向调查公告》,对于有意进入页岩气开采的民资而言已无障碍。随着第二轮招标的临近,预计各路民资也在积极准备。(于祥明)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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