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试点“企业环境信用评级”或推全国


作者:陈琳琳    时间:2012-07-02





  评级发牌“绿黄红” 拟与融资挂钩

  近日有消息称,广州市环保局正受环保部相关司局委托,起草《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初稿》,为这一环境经济政策由广东、浙江试点向全国推广奠定基础。

  广州市环保局有关人士昨日以未确知为由未做答复,不过有接近该局的环境产业协会负责人透露,广东、浙江的试点工作开展有一定成效,关于企业“环保守法”信用评级一事将提上日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能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昨日也指推广该政策是“大势所趋”,只有将信用评级与企业融资、信贷政策等方面结合考量,才能推动企业从效益最大化角度出发,落实环境责任。

  为全国推广铺石

  在企业环境信用评级方面,广东省于2006年率先启动,可谓先试先行。此次环保部委托广州市环保局起草有关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有业内人士称可能旨在为向全国的推广奠定基础。

  “可以肯定的是,未来向全国推广企业环境信用评级是大势所趋。但目前分散的几个省市试点,正处在探索试验阶段,全国推广的展开近期还不可期。”国务院研究中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能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对南都记者表示。

  目前广东、浙江、沈阳等多地市已展开了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体系,但实施办法各异,有关专家称,各地积极建立环保工作的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有关探索和实践能为全国推广奠定基础。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本月也向媒体表示,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需要要求一些企业落实环境责任,不排除用经济手段调控企业环境行为,使企业为排污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承担相应成本。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力推信用评级是很好的措施。关键是让企业、个人的利益融入整个评价体系,包括经济、社会和其他效益,多方得到好处才有内在动力。”李佐军表示。

  环保部日前指出,要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实施环保新标准,为确保2012年实施地区按期完成任务,下发了《关于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有关人士昨日向记者确认,广东省自6月起实施了一批新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其中多数为首次发布,在产品技术要求和工程处理技术方面再次更新标准。

  新体系或影响上市及信贷

  多位环保业内人士昨日向南都记者表示,新的信用体系能否起到实质作用,关键在能否将企业的实际效益与这套体系结合起来。从目前的试点实践看,还未能找到较为完备的范本。

  据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原庆丹介绍,在财政资金下发、信贷和保险利率、政府采购资格等方面,环保部门启用企业信用评价和分级管理,将环保部门的履职成果“可视化”、通俗化,以便金融、财政等领域主管部门识别,并建议上述部门采取差别化政策,但无权介入其政策执行领域。

  “从技术层面上讲,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推向全国,并与企业上市融资政策挂钩,这种做法没有任何难度。”有关券商分析师昨日向南都记者表示,难点就在于政府是否在政策执行层面下决心,“目前环保成本和环保意识都在低位,要企业牺牲成本去维系一个好的信用评级,无论政策方还是企业短期来推广都是比较难的。”

  政策推行需要时间,这一点也得到各界默认。广州市环保局副局长杨柳日前在公开场合表示,“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国家的标准要不断推动去改变。”

  据广州市环保局官方介绍,从国内有关省、市的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来看,评价程序主要包括“评价对象确定—信息收集处理—初步评价—信息反馈—复核研究—社会公示—最终评价—公布结果—跟踪管理”等阶段,有的还规定了信用等级调整能力。

  据了解,“办法”还综合考虑了不同地区的企业和不同行业的企业特点,统一了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的要求。在评价级别划分方面,“办法”将评价结果分类简化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严管企业三类,借鉴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交通信号灯“绿、黄、红”三色,分别以“绿牌、黄牌、红牌”标识,便于公众迅速识别企业信息,促进社会监督。

  目前该“办法”已在环保部15个司局征求了30多条意见,下一步有望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陈琳琳)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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