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正式批复前海开发开放政策


作者:时娜    时间:2012-07-04





支持前海金融创新系列政策

  ●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

  ●支持设立在前海的银行机构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

  ●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

  ●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在前海设立机构和开展金融业务的准入条件

  中央政府网站昨日正式对外发布《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

  批复明确指出,支持深圳前海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打造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

  国务院批复的前海先行先试政策涵盖了金融、税收、法律、人才、医疗及电信六大领域,共22条。其中金融领域的优惠政策占了8条,包括:允许前海探索拓宽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支持设立在前海的银行机构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积极研究香港银行机构对设立在前海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支持在前海注册、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用于支持前海开发建设。

  同时,还包括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支持包括香港在内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在资本金结汇、投资、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新模式;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在前海设立机构和开展金融业务的准入条件;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各类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金融机构,探索推动新型要素交易平台建设,支持前海开展以服务实体经济为重点的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业务模式创新;支持香港金融机构和其他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加快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促进前海金融业和总部经济集聚发展等。

  批复要求,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按程序制定落实上述金融创新政策的具体措施。

  此外,批复还指出,在国家税制改革框架下,支持前海在探索现代服务业税收体制改革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在制定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的基础上,对前海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分别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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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焦点】

  国务院批复前海建设“特区中特区”

  记者昨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日前就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的有关政策请示作出批复,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打造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

  国务院在批复中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措施包括:允许前海探索拓宽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配合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发展,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支持设立在前海的银行机构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积极研究香港银行机构对设立在前海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支持前海企业和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支持包括香港在内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在资本金结汇、投资、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新模式。

  根据批复,还将进一步推进前海金融市场扩大对香港开放,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在前海设立机构和开展金融业务的准入条件。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各类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金融机构,探索推动新型要素交易平台建设,支持前海开展以服务实体经济为重点的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业务模式创新。支持前海金融业和总部经济集聚发展。证券时报

【政策详解】

  前海开发开放六大方面先行先试 细化政策无时间表

  被寄予厚望的前海先行先试相关政策终于正式揭开了面纱。

  昨日7月3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这些政策包括金融、财税、法律、人才、教育医疗、电信等六个方面共22条具体措施。其中,关于金融的相关政策有8条具体措施。

  《批复》称,支持设立在前海的银行机构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积极研究香港银行机构对设立在前海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

  前海管理局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的主要工作正在细化研究落实政策。相关的细化政策正式出台暂时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前海未来的规划是要做成一个“现代服务业的示范区”。

  六大方面先行先试

  在《批复》六大方面的措施中,最引人关注的,是8条金融方面的政策。其中,包括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具体包括允许前海探索拓宽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探索跨境贷款;支持前海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以及设立前海股权投资募基金等内容。

  《批复》还提到对前海符合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3条财税政策;探索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等2项法制方面的支持政策;允许已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直接为前海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服务范围限定在前海内等4条人才措施;以及医疗教育和电信支持的几条具体政策。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此前曾表示,这6个方面的先行先试政策,构建了前海比特区更特殊的区域政策框架体系,奠定了打造深港趋同的国际营商环境的基础条件。这一政策体系的确立,体现了中央政府对前海开发开放的高度重视,也表明了前海开发开放的独特地位。

  前海管理局相关人士指出,这些政策的批复,为前海下一步规划建设打下了很好基础。前海管理局各部门人员都在“全力以赴”,招商引资工作一直在推进。目前前海管理局正在研究怎样将这些政策细化落实,研究之后将要上报等待批复,具体的出台时间暂无时间表。

  探索跨境贷款

  对于此前大家热议的跨境贷款,此次的批复为,“支持设立在前海的银行机构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积极研究香港银行机构对设立在前海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

  因香港贷款利率较内地贷款利率低,香港的人民币贷款无疑对内地企业有较强吸引力,而香港的大规模人民币资金池也能有更好的出路。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香港的人民币存款已经达到了5539亿元,而人民币贷款余额由去年年初的不到20亿元增加至年底的308亿元。

  张晓强此前在香港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对整个国家来讲,政策取向总会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前海作为整个国家在现代服务业先行先试的区域,应该在这些方面走在前面。每日经济新闻



【专家观点】

  陈宁远:深圳前海惠港政策面面观

  政策“惠港”意义十分明显,虽然就实际情况看,有些政策并非都是前海“先行先试”。

  日前,贺港回归中央代表团在香港公布了一系列“惠港政策”,其中关涉深圳前海的八项金融政策,受到了全球市场广泛关注。它们分别是: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实验区;探索试点跨境贷款;支持前海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支持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的准入条件;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创新性金融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运营总部。

  上述政策“惠港”意义十分明显,虽然就实际情况看,有些政策并非都是前海“先行先试”。如支持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举措,其实在2007年就开展了,所发行的叫人民币“点心债券”。

  但就第一、第八两条而言,前海“先行先试”的意味却相当浓厚。鼓励各种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点,向全国和全球市场布局,虽然是为了加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但强调支持各种金融机构到深圳前海设立面向全国和全球的管理、运营中心,市场影响不容小觑。

  而第一条更让人充满想象,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实验区,既可以理解为是金融产品及其服务的创新,也可以理解为金融制度的创新。比如将前海的“先行先试”看成是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前奏,这层意义,发改委也承认。

  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答记者问时表示,金融创新是前海政策及前海定位的重点,“整个国家来讲,政策取向是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前海作为整个国家在现代服务业先行先试的区域,它应该在这些方面走在前面。”这样“先行先试”的信号,政策制定者如是表示,全球分析家也都乐见。

  英国《金融时报》和美国《华尔街日报》就直接将这八项政策,简要解读成人民币自由兑换将在深圳前海试点,而忽略中国政府是以“惠港政策”为前提,而开展的深圳前海的“先行先试”。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在报道中,甚至强调,前海试点的重要性,就解除资本管制而言,其意义可以媲美30年前中国开放之处的深圳特区。

  但这显然是有些过度猜测了。虽然金融改革是中国经济下一步改革的重中之重,但深圳前海试点显然不会这么激进。从常识而言,金融改革的全局性和系统性,是不可能要求一国政府,在国内的某一个地区,采取完全不同的货币政策的。

  深圳前海所采纳的八项政策,虽然细节没有出台,但在可见范围内,所可能达成的所有关于资本交易的试点,即便达成一定程度的可兑换的资本项目,暂时都不具备人民币自由兑换的性质。道理简单,一国货币的自由兑换有两个先决条件:一是利率市场化,二是汇率市场化;这两条不具备,自由兑换就不可能。

  尽管在细节上,如今在香港使用人民币购物基本没有汇率和利率的障碍;尽管港股直通车不在此八项政策里,事实上内地居民也多有各种合法合理的方式直接去港投资。但无论内地人民币持有者是否以资本项目出境,都要面临数量的管制额度的批准,以及在管制的汇率下进行结算。

  而汇率和利率的市场化改革肯定是全局性的。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的汇率和利率制度不是全国性的。从这个角度说,前海“先行先试”的政策即使包含着资本项目下人民币兑换更大的灵活性,也不可能产生一个地区性的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试点。人民币自由兑换不可能是中国深圳一地的自由兑换,也不可能只是内地和香港的自由兑换可以是人民币和港币货币置换大规模交易的“先行先试”.

  否则,在汇率和利率没有完全市场化的前提下,中国局部地区就可能形成一个不公平的套利区间,会短时间内造成大量套利资本集中,不仅不可能对业已形成的深港两地的金融合作产生积极作用,还会戕害到实际已经存在的深港两地金融交易的质量。

  从内地金融改革和“惠港政策”的交集看,这次针对深圳前海的八项政策,毋宁说是中央政府对大珠江三角区域深化合作的肯定。这不仅是中国内地金融可能有重大突破的先兆,更不仅是单纯的“惠港政策”,而是大中华地区整体经济结构的调整——首先对内地、对深圳特区而言,是对30年来以“三来一补”外贸加工形成的出口经济格局的升级换代。

  而这是符合深港两地目前实际情况的,既对深圳乃至整个广东腾笼换鸟的发展有好处这是从出口转变为现代服务业,也对回归祖国15年的香港有好处——依靠广大内地市场加固本已形成的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在这样的互动中,深圳前海的“先行先试”不仅将获得更大金融市场份额和交易规模,还会为整个中国经济提供更多国际化的交易模式,以便中国金融全局性、系统性的改革找到更符合国际惯例的市场化路径。而已经是全球市场化典范的香港,作为中国经济对外最大、最自由、最开放、最具活力的窗口,其地位会获得更进一步加强,更深更好地融入祖国的发展之中。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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