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延型养老保险9月或将正式试点


作者:杨倩雯    时间:2012-07-13





离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只差一步之遥。

  今年6月,上海市政府已将“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递交到财政部,后者将会同国税总局及人社部一同对方案进行最终论证。而市场预期,按照目前进度,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将在9月推出实施细则并正式试点的概率较大。

  根据目前的方案,上海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产品为契约型,主要为万能型和分红型的保险产品形式,税收递延模式采取“税基递延”型,即国际上较为通行的EET模式,在缴费及收益阶段免税,而在领取阶段根据当时的税率表缴税。而缴费限额方面为每月1000元,其中700元用于个人养老保险免税,300元用于企业年金免税;覆盖范围包括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操作模式采用企业代扣代缴;对参与保险竞争主体未作限制。

  这种税基总量不变,税基递延实现的形式,等于取得了资金的货币时间价值,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实质上降低了实际应纳税额;在适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有时可以防止税率的爬升。在此模式下,节税数额随着购买时间越早或收入越高而递增。

  而个税递延型养老产品的推出无疑将是“双赢”的结果,因为不仅对投保人有税收优惠,更是对保险公司形成了重大利好。在《第一财经日报》采访的众多寿险公司高管中,大家不约而同地表示“税延”对寿险来说是一个新的保费刺激点。

  根据中金公司测算,如果在15年的时间里达到全国40%的覆盖率,则对全国寿险标准保费提升程度较2011年而言可达114.7%,对内含价值提升幅度为9.2%,同时也将对我国养老体系的“二、三支柱”形成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国寿、平安、太保等保险公司已经在税延产品方面做足准备,蓄势待发,就等“一声令下”。

  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税延型”保险试点“箭在弦上”,但财政部等依然可能对产品形式、缴费限额及比例分摊等作进一步修改。(杨倩雯)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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