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营改增试点方案已上报 或复制上海模式


时间:2012-07-20





  在上海试点营业税改增值税半年后,深圳也将加入试点行列。

  昨日,深圳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深圳确实将按照上海“1+6”模式加入营改增试点,市政府已将相关方案上报至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何时批复尚不确定。

  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初步筛选,大概有5万多户企业被纳入深圳营改增试点范围,但这只是一个大概数字,因为在开放的市场条件下,一些企业经营范围较宽,会不断有企业注销或者登记成立。

  对于减税额度,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还不方便透露,要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具体批复决定。但一般不会考虑某地的特殊性,而是全国统一部署,特殊政策会形成洼地效应。

  据悉,上海营改增试点采取“1+6”模式,即1个大行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6个小行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以及鉴证咨询等领域)。

  由此可推断,深圳即将开展的营改增试点将与上海基本一致,覆盖交通运输行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行业适用11%的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的税率,其余试点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深圳市亦于今年3月成立了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测算分析工作小组,并开展了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相关测算工作。此前还有报道称深圳将在四季度开展试点。

  上述相关负责人透露,测算分析工作小组由深圳市政府牵头,深圳财政委、国税局、地税局均参与其中。5月份,该工作小组向深圳市政府提交了《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测算分析报告》,对深圳市营改增可能引起的各行业税负增减变化、对行业竞争力的影响、对财政分配格局的影响作出了分析和判断,提出了深圳市参与试点行业的建议。

  “营改增试点前期准备工作很复杂,深圳相关部门一直在积极准备,首先要按照营改增覆盖的行业筛选企业名单,该项工作由国税局和地税局共同来进行甄别,同时调整征税方式和征税内容,完善改造系统等。”上述相关负责人说。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高培勇认为,税往低处流,上海试点抢占了减税的好时机,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开了口子,允许更多地方参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对申请的城市来说,今年递交申请也要等到2013年才能完成,但目标是要在“十二五”期间全部完成营改增任务。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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