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27日在一项声明中宣布,初步裁定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应用级风塔价格过低,倾销幅度为20.85%至72.69%。据此,美国海关对此类产品进口商征收相应的反倾销税押金。
按美方规定,从2011年11月2日起,涉案产品进口商在初裁结果公布后至反倾销税令发布前需向海关支付现金押金。此外,今年5月30日,美国商务部初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应用级风塔得到中国政府补贴,补贴幅度为13.74%至26.00%。因此,来自中国的应用级风塔除面临反倾销税外,还面临反补贴税的风险。据悉,美国商务部将于2012年12月对中国应用级风塔倾销案作出最终裁定,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3年2月作出终裁。(记者温宪)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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