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将在沪实施


作者:高改芳    时间:2012-08-01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7月30日宣布,为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经国务院同意,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oda度改革。

  据介绍,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通过总量核查、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改革后将形成贸易便利化与加强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新型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方式。

  首先将便利贸易收付汇。取消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核销,实施总量核查,定期比对企业货物流与资金流总体匹配情况。对异常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并在必要时实施现场检查。二是简化出口报关和出口退税手续。出口企业在报关时和申报出口退税时,均不用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税务局参考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外汇管理分类情况,审核企业出口退税。三是对企业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外汇局根据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的合规性及其与货物进出口的一致性,将企业分为A、B、C三类,并实现分类结果动态调整。对A类企业给予贸易收支便利,对B、C类企业在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适用业务类型、结算方式等方面实施严格监管。四是加强部门联合监管。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守法经营。加强国家外汇管理局与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的合作,完善协调机制,实现数据共享,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跨境资金流动和走私、骗税等违法行为。

  上海对外贸易在全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既能有效缩短企业对外贸易收付汇时间,降低外贸企业成本,提高银行外汇业务服务水平,也能有效打击“热钱”流入、骗税等违法行为,防范和化解外汇收支风险,优化上海外汇市场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表示,将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会同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扎实推动各项工作,确保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新旧制度在沪平稳过渡。(高改芳)

来源: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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