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日发布公告,决定发行2012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计划发行28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280亿元。
公告称,本期国债期限30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12%,2012年8月2日开始发行并计息,8月6日发行结束,8月8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8月2日、2月2日(节假日顺延),2042年8月2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本期国债在2012年8月2日至8月6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及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分销。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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