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资源税或从价计征 税率或将相应提高


时间:2012-08-20





据报道,记者17日获悉,有关部门正研究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稀土有望被纳入,税率会相应提高。业内人士称:“此举主要是希望通过税收方式加大对稀土资源保护力度。”从价计征,即按照应纳税资源产品销售收入乘以规定的比例税率征税。

根据201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稀土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的征收方式,税率为每吨0.4~60元。以轻稀土为例,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文件规定,自2011年4月1日起,国家统一对轻稀土矿征收资源税每吨60元。自2011年11月1日起,油气资源税从价计征开始在全国范围实行。

有关部门关于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改革不断在探讨中。在今年7月26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厅局长座谈会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指出,下半年将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工信部副部长苏波在今年8月包头稀土产业论坛后也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将通过税收方式提高对稀土资源保护力度,通过税收调节市场。

兴业证券有色行业分析师罗人渊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稀土开采企业各项税收大概要占开采成本的40%,资源税占开采成本的比重大概在20%左右。”

但资源税改革对地方增收效果非常明显。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受益于资源税改革自2011年11月全国推广,我国资源税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今年前6个月,资源税比去年同期增长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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