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为2910万吨


作者:王珺    时间:2012-10-16





商务部10月15日发布公告称,2013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910万吨,与今年配额持平。

  根据通知要求,申请企业需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不低于2000万美元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拥有不低于5万吨的原油水运码头或每年200万吨换装能力的铁路口岸的使用权,以及库容不低于2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的使用权。

  商务部将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后,于2012年12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分配进口允许量,并将分配结果下达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中央企业。

  商务部同时公布,2013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1620万吨。2013年燃料油进口允许量实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符合非国营贸易资质条件的企业根据实际进口需求申领燃料油进口允许量,其可申领的起始数量根据2012年燃料油进口允许量和核销率设定。


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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