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新区规划公布将会推进粤港澳一体化


作者:郑升    时间:2012-10-17





随着《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披露,广州南沙新区的建设已迈入实质进展阶段。

  10月16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全文公布了9月份获批的《南沙新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洋洋洒洒两万余字的《规划》,描述了一个以“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为最终目的的国家级新区。

  《规划》明确,南沙新区要建设成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新型城市化典范、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以及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等五个战略目标。

  同在16日,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广州南沙新区有关规划编制的情况。南沙新区相关负责人透露,《广州南沙新区起步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纲要》,以及与《规划》配套的相关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均已启动。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观察人士认为,就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南沙新区对接粤港澳的步伐是迈的最大的,“不仅是在经济产业政策上与港澳合作,而且强调与港澳共建优质生活圈,在社会生活层面推动粤港澳的融合”,这也成为南沙新区建设的关键所在。

  推进粤港澳融合

  在10月10日举行的南沙新区获批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省长朱小丹表示,作为粤港澳合作的前沿,南沙新区的开发建设将整体纳入粤港、粤澳两个合作框架协议中,广东省政府将会密切与香港、澳门沟通协调,共同设计和策划粤港澳合作在南沙落地的具体项目。

  而在获批的《规划》中,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和粤港澳优质生活圈为目标,支持粤港澳融合的政策比比皆是。

  《规划》提出,要建立跨境民生和公共服务合作机制,努力为港澳居民创造社会保障可携环境,鼓励港澳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参与公共服务合作,推进与港澳在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合作,研究降低与港澳通信结算价格,优化通讯及信息交流环境。

  这预示着,在类似通信结算等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港澳与南沙地区将打破区域隔阂,迈出服务融合的步伐。

  除此之外,《规划》还在社会管理创新层面,赋予了南沙新区试点的政策优势。

  《规定》允许港澳地区的建设、医疗等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持港澳地区许可授权机构颁发的证书,按照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规定经备案或者许可后,在南沙新区开展相应业务。

  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彭澎认为,《规划》所提及的支持粤港澳融合的政策,使得南沙新区在人、财、物等方面与港澳社会对接,在这一点上,此前获批的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两地均未深入。

  彭澎认为,从这个意义上讲,“南沙新区不只是一个经济新区,也是一个城市新区”,它将推动粤港澳一体化的进程。

  配套政策由国家发改委牵头

  作为第六个国家级新区,南沙新区亦得到国家层面不同程度的支持。

  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司长范恒山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尽管南沙新区建设发展的主体是广州市,“但是它更重要的是国家基于全局角度考虑,服从国家战略需要设立的,所以国家的支持将是多方面的。”

  事实上,从2011年9月《规划》的编制工作启动开始,到今年9月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实施《规划》,国家发改委在此期间一直承担着把握方向的主导作用。

  朱小丹则表示,目前在广东省层面,凡是可以下放给南沙新区的省一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一律下放,但在着手研究制定广东省扶持南沙新区发展的配套政策时,需要与国家政策相配套并进一步细化。

  记者从南沙新区相关部门了解到,因为涉及到与港澳两地的政策衔接,在“一国两制”政策的大背景下,目前正在制定的配套政策中,有很多需要国家层面的审批,因而大多数的配套政策在形成初稿后,会上报国家发改委批准,并进一步征求各部委意见。

  譬如,《规划》中提到要积极研究推动为南沙新区居民及在区内投资、就业的内地居民办理往来港澳地区通行一年有效多次签注,放宽进口游艇相关政策,试点游艇保险制度,便利粤港澳游艇出入境等政策。

  彭澎认为,要推进这些措施,均需要在扩大对外开放政策的基础上实施。而这个,必须有国家层面进行协调。(郑升)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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