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获批两个月产业亟待突破


作者:李伯牙 宋斌    时间:2012-10-23





在获批为第五个国家级新区两个月后,兰州新区开始年底前的冲刺。

  按照计划,兰州新区今年要完成生产总值16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50亿元,然而目前任务只完成一半。

  兰州市委常委、新区党工委书记杨志武表示,依然坚持“目标不动摇、任务不减少”,要倒排工期、抢抓进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

  “对于兰州新区的发展,国家给予了厚望,要赶超其他新区,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一个考验,压力还是很大。”兰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汪晓文告诉记者。

  甘肃省委省政府专家顾问团专家、甘肃省委党校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李含琳对记者表示,兰州新区要发展不仅要高水平规划,还要解决“外地项目落不下来,本地企业搬不过去”的问题,保证项目能落地。

  对老城区的责任

  今年兰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再造兰州”战略,而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在兰州调研时则提出要打造区域性特大中心城市。汪晓文告诉记者,特大型城市是有指标的,基本人口要达到上千万。而现在兰州市的常住人口只有300多万,但发展空间已经严重不足,而且城市病开始显现。

  对于兰州地理特点的描述,使用最多的词汇就是“两山夹一河”,在黄河两岸的川道中,兰州市区东西走向摆开一条长龙。汪晓文说,受地理空间限制,兰州城市发展只有像拉面似的往东西拉,但是老城区的土地已经不多了,以至于出现很多问题,最令人头疼的就是交通拥堵。

  除了堵车之外,市区的工业企业污染始终是影响兰州城市空气质量的一个重要原因。

  兰州在计划经济时代是国家重要的重工业城市,布局在兰州城西的兰炼、兰化、兰石等几家石化企业占地面积巨大,也正好处在城市上风口位置,因为兰州的西北风较多,这些企业对市区造成的污染影响很大。

  因此,只有推动企业“出城入园”,才能给老城区带来新的发展空间,并解决污染问题。

  在兰州新区建设中,承担市区企业“出城入园”是一个重要责任,目前兰石集团、兰州电机等企业已经开始向新区搬迁,上半年新区共完成14户工业企业搬迁工作。与老城区相比,地处城北50公里外靠近中川机场的兰州新区地势平坦广阔,规划面积达800多平方公里,是老城区面积的4倍。而新区所处的盆地秦王川,可开发利用土地面积达1000多平方公里。

  汪晓文告诉记者,兰州新区的优势在于有一片连片待开发的土地,且多为荒地和沙坑,建设成本很低。2008年初,兰州开始制定中川、秦王川综合发展规划,这成为后来兰州新区规划的基础。

  搬迁难题

  在兰州新区管委会崭新高大的办公楼东边,有一片湖水,这里将成为秦王川国家湿地公园。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这片地方水资源充足。实际上,兰州新区最缺的就是水,此前秦王川一直没有开发,以及耕地面积少的主要原因就是缺水,这片高原盆地十分干旱。

  正因如此,国家批准了引大入秦水利工程,把甘肃、青海两省交界处的大通河水跨流域东调120公里到秦王川,每年引水量4亿多立方米。

  这个调水工程当时主要目的是解决秦王川农业灌溉问题,当年甘肃省向国家报送的材料就叫《甘肃省引大入秦灌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虽然设计每年引水4亿方中秦王川仅用了一半,但是,兰州新区规划的是50万人口的集城市、工业功能为一体的新城区,这些水能否满足届时的需求?

  当地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现在这些水量基本上能满足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不过,未来新区要发展成为一个城市,引大入秦的水可能比较紧张。

  况且,新区用水的方式是多元化的,而引大入秦当时只考虑到农业灌溉问题,目前兰州市政府也在计划再调一些水。

  在李含琳看来,这还不是主要问题。“我觉得兰州新区搞规划不能只站在兰州看,实际上新区的规划和兰州市的‘十二五’规划区别不明显,不像新区规划,更像老城规划。” 李含琳认为,是产业新区应成为兰州新区的重要目标,当前最应该解决的就是“吃肉”问题,企业项目就是“肉”。 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兰州市老城区的企业就需要大量搬迁。虽然一些企业开始搬迁或者有搬迁的愿望,不过还有像兰炼、兰化等一批企业无法搬出去。“不可能搬,一是成本太大,无法去搬;二是工业基础、工业布局是要经过深思熟虑的,不能借着新区就搬过去。”汪晓文说,能够进入兰州新区的产业不应是简单的产业转移或者承接产业转移,要站在高起点上,摒弃以前发展的高载能、高耗能的产业。

  当然,老城区企业搬迁最大的问题就是成本与风险,要搬入新区自然要对设备、生产进行升级改造,这就需要一大笔投入。

  此外,企业搬迁后原址就要搞商业开发,像兰石集团这样的企业占地上千亩,这是一块大蛋糕,开发所获得利润企业和政府如何划分也是一个大问题。

  李含琳对记者表示,兰州新区急需解决政策创新问题,这也就是要让外地项目落地、本地项目搬迁,而政府就要在招商引资中调整观念,多向企业让利和放权。(李伯牙 宋斌)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