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多种资费结构并存 新监管体系亟待建立


时间:2012-10-23





当前,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现代物流等迅速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和带动作用日益凸现,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为经济注入新活力。互联网技术扩散到整个经济体,催生了一系列新的产品、服务、生产体系和产业,引领新的技术经济范式,强劲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同时,电信市场发展与竞争格局的转变,对我国的电信资费管理带来巨大挑战。在当前处于话音与宽带数据资费监管交叉并进,多种资费结构并存的阶段,以及新一轮市场开放的推动下,监管机构需要重新思考资费监管思路与政策。

  首先,国内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信息通信业既涵盖战略新兴产业,也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通信被广泛视为重振经济、推动转型和增强创新能力的重要引擎。基于宽带的信息消费和投资正成为绿色经济和新兴经济增长点,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云计算等信息通信技术和产业已成重塑国家竞争格局的重要基石。

  其次,互联网发展带来了对宽带、数据与专线资费监管的要求。信息通信业以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为代表,已全面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一方面,互联网与实体经济不断融合,带动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另一方面,互联网催生出一批新兴产业,新型商务模式和服务经济加速崛起,推动网络经济繁荣发展。互联网发展带来对宽带、专线、数据及漫游资费管理的需要,导致发达国家的资费监管的重点工作已转移到以上相关方面来,同时,也对中国电信资费管理带来了巨大挑战。

  再者,移动互联网与智能终端的发展催生用户保护。随着移动互联网发展,智能终端与无线网络、互联网相结合带来巨大安全威胁。如,Android经常遭受“木马”病毒攻击,“吸费门”事件时有发生。同时,智能手机漫游产生的巨额话单也侵扰着消费者。这一切都督促资费监管适用市场发展而不断创新监管。

  第一,随着市场发展与竞争格局的转变需要调整上限管理方式。从2005年10月1日开始,我国对四项基础电信业务国际及港澳台长途、国内长途、移动漫游费、本地区间通话费实行的上限管制对推动资费下降起了很大作用,但也出现一些问题。首先,技术进步使电信成本逐步降低,在成本核算基础上制定相应的上限标准,才能真正起到激励效果。其次,话音资费逐步走向简单、包月的趋势。而宽带、专线、漫游等数据业务发展与可能产生的垄断亟待加强价格管制。

  第二,话音资费仍面临一系列问题。一是国内电信资费连续多年以两位数速度快速下降,但目前资费进一步下降的动力与空间明显不足。二是国际漫游与国际长途资费问题逐步凸显。三是移动话音资费的计价单位引起社会关注。四是差别定价引发新一轮价格战。市场竞争态势和格局与八年前已大相径庭。继续禁止实施网内外差别定价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小网争夺用户资源的手段,间接巩固了大网的用户规模优势。为此需要应结合全业务运营新形势,考虑企业同时提供主导业务和非主导业务时的定价策略,研究对现行政策进行评估乃至调整的可能性。

  宽带生态系统由网络、服务、应用和用户四个环节构成核心层。从宽带生态系统内的核心环节中各节点的功能要求看,无线与有线的高速宽带网络更多的强调可用性,以满足消费者的不断增加的带宽需求;而从网络运营商到服务提供商的接入层面更多要考虑公平性,由于宽带接入具有一定垄断性,因此,需要政府界入监管;从应用到用户层面要更多考虑宽带的普及、速率与资费,让用户能用得上、用得起和用得好,这也需要政府的普及服务、价格管制和速率监测。

  此外,随着移动互联网、3G业务的发展,以及微博等新业务应用的普及,移动数据资费收费及服务规范逐渐成为当前热点。而对此管理却没有相应跟上。而“电信垄断案”所涉及的专线接入价格的垄断问题已成为去年全社会热议的焦点。

  第四,新一轮市场开放凸显批发资费监管体系的缺失。为吸引民资进入,工信部发布《关于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人电信业的实施意见》。该政策对民资进入电信业将产生重大影响,但转售市场开放需要政府建立话音批发价格的管理体系,以保证网络运营商给下游转售商的话音批发价格是基于成本的,使民资在电信市场与网络运营商处于公平竞争的状态;而驻地网开放需加强互联网骨干网流量的价格监管,才能保证宽带接入价格的不断降低与市场竞争的公平。所以,市场开放催促监管机构建立话音、批发价格的监管体系;而驻地网开放将督促监管部门建立骨干网价格的竞争机制。

  第一,建立发展与竞争状况相适应的电信资费监管体系。我国正处于话音与宽带数据资费监管交叉并进,多种资费结构并存阶段,既需要不断下降电信资费,又要调整上限管制范围;对社会上提出的“以秒计费”等问题也须予以考虑与解决;更重要的是为促进宽带发展,需下降资费;针对移动互联网发展,需将业务资费监管延伸到终端计费软件监管上;在新形势下,需从保护消费者出发出台多个管制政策,并建立新的资费监管体系。

  第二,进一步推动降低话音资费水平。关于推动的方式不应仅仅要求运营商每年的降价幅度,更重要的是考虑通过进一步开放市场与竞争机制来促使价格下降与计费方式的调整。对于移动国际漫游和国际长途等国际业务,需要继续推动电信企业加大与境外运营商的结算价谈判力度,引导企业将结算降价成果尽可能多地体现到用户国际长途和漫游资费上。同时,利用国际电联会议等平台呼吁降低结算价,利用各种国际合作、双边、多边、自贸区等机制,将其作为政府间谈判要价,推动各方共同努力降价。

  第三,加强对宽带、专线资费的管理。过去的资费监管是基于话音资费的。面对宽带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其对经济社会的巨大作用,由于宽带、专线与网间互联具有一定的自然垄断性,需要资费与结算监管重点从话音资费向宽带监管上转变,以保证用户能够用得上、用得起和用得好宽带。同时,需要继续推动网间互联架构优化,建立互联网网间带宽扩容长效机制,下调互联网交换中心NAP点的结算价格,引导直联结算价格的下降,以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与无歧视。

  第四,建立话音与互联网接入的批发价管理体系。在新一轮市场开放的推动下,监管机构需要重新思考资费监管的思路与政策。长期以来,我们是主要监管话音的零售资费,而未触及批发价的监管。但是,市场开放带来了转售商的大量进入,导致我们资费监管要为之转变,建立批发与零售的双层资费的监管体系。发挥零售与批发价格间的互动与制约作用,强化两者协调。


来源:通信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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