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解决药品安全领域诚信缺失问题,9月4日,发改委、央行、工信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此,发改委有关机构负责人昨天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短期内将启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领域的征信工作,并初步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
《指导意见》共提出了13个方面的任务和要求。其中,前六个方面对药品安全领域各环节研发、产品质量、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广告的信用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后七个方面主要从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制度建设、信息资源整合、分类监管、失信联合惩戒、行业自律、部门协同、宣传教育角度提出要求。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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