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1月5日,中国就欧盟部分成员国的光伏补贴措施,提出与欧盟及其相关成员国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进行磋商,正式启动世贸争端解决程序。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就此发表谈话表示,欧盟部分成员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光伏发电项目的主要零部件原产于欧盟国家或欧洲经济区国家,该项目生产的电力即可获得一定金额或比例的上网电价补贴。
中方认为,上述补贴措施违反了世贸组织协定关于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规定,构成了世贸组织协定禁止的进口替代补贴,并严重影响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损害了中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的正当权益。中国政府有权利也有责任为本国光伏企业争取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
沈丹阳指出,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有利于解决全人类面临的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等严峻挑战,符合各国共同利益。各国应当着眼长远,加强产业合作,开放国际贸易,而不应出于短期利益需要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
沈丹阳重申,中方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将坚定行使世贸组织成员权利,维护正当权益。
中国此举可谓先发制人。此前在9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正式立案公告,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这起涉案金额高达200多亿美元的案件,是中欧双方迄今为止最大的贸易纠纷,也是全球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
随后在9月25日,由20余家欧洲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企业组成的团体向欧盟提起申诉,指控中国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企业获得政府补贴,并要求征收惩罚性进口关税。
根据规定,欧盟将在45天内决定是否立案,目前已接近该时间窗口。而中国商务部先于对方将欧盟补贴光伏产品诉诸WTO,这有些出人意料。
一名国内光伏企业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应该是中国反制欧盟的手段之一,欧盟对华光伏产品的双反,涉案金额和对行业的影响都十分巨大,叠加此前中国对欧盟的多晶硅双反,商务部正逐步通过法律和事实向欧盟和WTO说明,中欧光伏产业息息相关,贸易保护不利于两个经济体光伏产业的发展。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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