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红激励的若干规定》本月已正式实施,这是中国首个省级层面有关“科技成果入股分红”的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科委主任钟志华称,目前中国内地仅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三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出台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办法。重庆此次出台《规定》进行了诸多制度创新。
按照新规,重庆所有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组织不受国籍、所有制、身份和岗位等限制,均可享受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红激励。激励方式包括作价入股、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和分红激励五种。
具体激励措施包括,允许高校和科研机构以职务科技成果向企业作价入股,所获股权的20%至70%用于奖励有关科技人员;由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依法创办企业自行转化或以技术入股转化的,科技成果完成人最高可获该成果股权的70%。按照分红规定,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以转让科技成果等方式获得收益的,净收益的20%至70%用于一次性分红奖励有关科技人员或团队。
据重庆市科委统计,2011年重庆共诞生科技成果24299项、发明专利1968项,而科技转让到帐资金仅1.5亿元人民币。受多重限制,诸多科技成果仍躺在实验室和论文纸上。
钟志华表示,新规将调动科技人员转化成果的积极性,刺激更多科技成果由“躺在实验室”转向服务社会。新规也将推动重庆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洼地”,吸引更多外来科技成果入渝转化。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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