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价格双轨制退出历史舞台 市场化改革迈步


作者:阮晓琴    时间:2012-12-26





  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公布了《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如市场所料,《意见》取消了电煤价格双轨制,取消了运力配置,同时提出了煤电联动的完善政策。这标志着影响我国几十年的计划煤彻底市场化。

 电煤重点合同退出历史舞台  《意见》称,自2013年起,取消电煤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下达运力配置方案。煤企电企自主协商确定电煤价格。

  电煤价格双轨制是指煤价逐步放开过程中,实施的两种不同定价机制。一种是国家指导下一年一签的重点合同煤价;另一种是随行就市的市场煤价。1993年,我国开始逐渐放开煤炭价格,不过仍以重点合同煤来掌控市场化进程,即逐年缩减电煤重点合同的量,并调控重点合同煤价格上涨幅度,以减轻下游电企负担。中电联估计,截至2012年底,电煤重点合同量占电煤总量的比例在30%-40%。《意见》出台后,2013年起,承担重任的电煤重点合同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2012年,电煤市场价下跌超过20%,重点合同电煤与市场煤价差明显缩小,《意见》认为,电煤市场化并轨条件基本成熟。

  电价调整周期延至一年

  此次政策当中,超出市场预期的主要是煤电联动新政,包括2013年电煤长协合同并轨后,电价暂不做调整。此外,电价调整周期由原定半年改为一年。

  《意见》提出,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

  旧煤电联动政策于2004年年底出台,沿用至今。当时规定,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调整电价。

  相比之下,2012版煤电联动新政将煤电联动周期由半年改为一年,并削减了电企自行消化电煤价格上涨的比例。分析人士认为,上述政策表明,市场煤与计划电的矛盾,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仍将长期存在。由于无法自主调整电价,在电价彻底市场化之前,电企相对要承受更多压力。

  2013年煤电博弈更趋激烈

  中电联副秘书长欧阳昌裕称,2012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普遍比市场煤价要低,2013年电煤长协价格并轨后,与市场价格一样了,意味着火电企业的采购成本将增加,而这一块价格不调整,对火电企业是不利的。

  2012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比市场煤价虽说基本接轨,但不同地区情况不同,如内陆地区两者价差较大,沿海价差较小。

  截至目前,五大电力央企和主要地方国有电企均没有签订2013年电煤长协合同,其余电企即便签了,量也非常少。新政出台后,煤电双方2013年电煤长协谈判博弈将更为激烈。

  若长协部分电煤价格涨跌自行消化,电企明年效益如何,关键在于煤价涨跌情况。若煤价跌,电企效益向好;若煤价涨,电煤压力大些。欧阳昌裕认为,2013年电煤价格应该总体平稳。

  不过,煤电业界人士普遍认为,由于明年煤炭产能集中释放,而电力需求偏弱,况且还有进口煤增加因素,2013年三四月份电煤价格将承受较大下跌压力。

  目前正值煤炭旺季,但全社会电煤库存仍在高位,秦皇岛煤价已经连跌两周。

  分析人士认为,2013年局部地区电价可能会调整,但整体电价可能不调整。(阮晓琴)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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