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供应、扩大消费、安全保障和市场监测工作,努力营造繁荣稳定、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的节日市场氛围,商务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商务部门做好节日市场供应工作。
商务部同时决定于2013年1月1日~2月24日开展“2013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
组织货源确保市场繁荣稳定
当前,我国商品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但物价上涨压力依然较大,同时,局部地区个别时段部分品种农产品卖难现象时有发生。入冬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天气普遍偏冷,低温雨雪天气频发,个别地区受“世界末日”谣言影响出现抢购现象,维护市场稳定的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为此,商务部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有针对性地制订工作方案,加大督查力度,落实值班和带班制度,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两节消费特点,指导商贸企业广开货源渠道,丰富商品种类,繁荣节日市场,满足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重点确保粮、油、肉、蛋、禽、菜、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货源充足。加强肉类、食糖、蔬菜等地方储备商品管理,适时投放储备商品。
加强对商品集散地和供应点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应急调运机制,充分利用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组织开展鲜活农产品产销衔接。北方地区要加强与海南、广西、云南等冬季蔬菜产区的协作关系,做好“南菜北运”和反季节蔬菜供应工作,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投放冬春蔬菜储备。少数民族地区要结合当地居民消费习惯,积极落实清真食品、边销茶等生活必需品货源。
保障服务需求努力扩大消费
通知指出,各级商务部门要结合节日市场服务需求特点,认真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保障服务消费。拓展服务内容,延伸服务方式,积极开展服务进社区、服务进家庭等活动。要组织餐饮企业丰富年夜饭品种,完善供应形式,增设服务窗口,探索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方式,方便居民餐饮消费。要充分发挥大型家政服务企业的作用,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组织家政服务资源,保障居民在节日期间的家政服务需求。
两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佳节和消费旺季,节庆时间长,人员流动大。为此,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抓住时机,组织企业围绕年货、食品、服装、家电等消费热点,设立专区专柜,有序开展消费促进活动。
商务部同时确定2013年1月1日~2月24日开展“2013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开展以企业为主体,以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倡导诚信经营、突出保护消费者权益为重点,围绕安全消费、绿色循环消费、品牌消费、网络消费、信用消费和服务消费六个专题,因地制宜地开展丰富多彩的促消费活动,形成消费合力。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大对消费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科学消费理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测
商务部同时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在节前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宾馆、饭店等商业经营场所和各类促销活动安全隐患集中进行排查,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措施,严防踩踏、火灾等事件发生。加强屠宰加工、酒类流通和餐饮等行业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随附单溯源制度,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范促销行为,严格按照安全卫生标准进行经营和管理,不得出售过期或国家严令禁止的食品,酒店的床单和浴巾等用具必须达到安全卫生标准。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小型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气合同。及时处理投诉事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两节市场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了解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指导督促样本企业准确及时填报数据,特别是要保证信息泵样本企业数据报送的连续性、完整性。加强市场分析,认真总结春节市场销售特点以及生活必需品价格和供求变化情况。2013年2月4日~16日,启动生活必需品日报监测制度,样本企业于每日中午12点前通过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报送当日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前一日市场销售及上年同期数据情况。重点零售、餐饮企业于2月15日中午12点前,通过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报送春节7天2月9日~15日,并注明15日当天销售额市场销售额、营业收入及上年春节同期数据。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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