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保障当前天然气稳定供应的紧急通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入冬后,我国出现较大范围雨雪低温天气,部分地区进入用气高峰期,天然气需求量迅速大幅攀升,太原、石家庄、济南等地先后出现供气紧张。
当天,中石油规划总院管道所副所长杨建红在微博中称:目前武汉天然气日供量已达到415万立方米,而需求量最低430万立方米——这意味着当地每天至少有15万立方米的天然气供应缺口。
“目前只能说是气比较紧张,中石油等都采取了保障民用,抑制工业的保供措施,受此影响国内液化天然气LNG市场价格竟在12月内就上涨了近10%。”当天生意社分析师周翠萍表示。
息旺能源数据显示,仅在华南地区,LNG市场价格就由最初的5275元/吨飙升至最高价5800元/吨。而随着天气的进一步转冷,价格还有可能继续攀升。
“中石油等从上个月开始就采取了保供措施,除此之外,它们还从国际市场上大量进口LNG,仅这个月就进口了近50万吨LNG,这些货大部分都进入管道输往北方。”息旺能源分析师王瑞琦说。
气紧还是气荒?
12月26日,武汉最低气温已降至零下2摄氏度,冰点气温导致当地天然气需求猛增,受此影响,武汉市天然气供应近日出现大范围“气荒”,全市出租车普遍出现“加气难”。 在武汉很多加气站,因等待加气,出租车的排队长龙已达数公里。
武汉天然气公司称,自19日以来,当地日供气缺口一度达40万立方米,被迫在20日发出用气红色警报。
“北京等北方省市的气温已达零下10摄氏度,中石油和中石化将部分原来供给武汉的资源调往了北京,因此武汉不得不减压供气。”有当地知情人士称。
2010年气荒时也发生过类似情况,当时在气温骤降之下,中石油被迫紧急调拨资源,通过忠武管道、西气东输工程等将原来计划供应湖北、四川的天然气转往北京。
“自那以后,我们加强了冬季供气的国际进口,但没想到今年还是出现了局部地区的供气紧张。”有中石油人士说。
据王瑞琦介绍,为了保证供气,12月8日至15日江苏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每日生产负荷从2500万立方米提高到3100万立方米,最高达3274万立方米,创国内LNG接收站单日最大外输量纪录,为长三角地区冬季调峰供气。截至12月18日,江苏LNG接收站今年安全接卸21船LNG,向西气东输一线管网输气28亿立方米,通过槽车外运LNG 6.75万吨。按照供气计划,12月19日开始,江苏LNG接收站保持每日2700万立方米输量。
为了保证民用,中石油除了加强进口外,还大力压缩了原来配给一些工业项目的用气,“如果说平时能够保证工业用户90%用气量,现在就只有50%左右了,有些下游LNG生产企业甚至连40%都不到。”周翠萍说。
这种说法,中石化方面也予以了证实:今冬明春,公司日均商品气供气量超过4300万立方米,共计安排销售天然气68.6亿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增加11.8亿立方米,增长20.75%。按照“限工业、保民用”的原则,它将首先压减集团内部企业和可调峰用户用气量,再压减外部工业用户用气量,全力保障城镇居民用气。
呼吁推进气改
在《通知》中,国家发改委指出,今年以来国内天然气产销运行平稳。1-11月天然气产量97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8%,进口约合381亿立方米,增长36.7%。
“由于用气区域和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天然气季节性消费特征明显,因此北方供暖型城市峰谷差较大,太原、石家庄、济南等地相继出现供应紧张状况。”即供气紧张主要源于天气因素。
然而有专家并不完全认同这种观点。他们指出,逢冬必现气荒,其核心还是在于国内的气价改革未能尽早推进,从而拖延了上游企业的进口气动力。
“如果今冬有700亿立方米俄气供应,那么绝不会出现气荒。事实上,由于自产气不足,国内天然气供需缺口在不断扩大,然而由于气价不顺,上游企业就是不敢进口资源”,有强力主张推广气价改革试点的专家称。
12月5日国务院副总理、中俄能源谈判中方代表王岐山与俄罗斯副总理、俄方代表德沃尔科维奇在莫斯科共同主持了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九次会晤,此次会晤的一个重要议题就是如何尽早实现俄气南下供应中国,然而却无果而终。
当时有与会代表就向记者表示,“难题还是价格,双方的差距太大——为了尽早达成一致,蒋总中石油董事长蒋洁敏甚至亲自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总裁进行了长达4小时谈判,但还是没有结果。”
12月21日,海关总署公布数据从另一个侧面也证实了这种说法。数据显示,11月份共计进口LNG108.2万吨,同比下降16.29%。其中:卡塔尔43.6万吨,增加21.65%;澳大利亚25.9万吨,下降20.02%;印尼18.1万吨,下降25.04%;马来西亚14.3万吨,下降17.92%。
上述那位强力主张推广气价改革试点的专家指出,随着国内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天然气下游市场的消费能力也在快速增长,在浙江其工业用户的气价甚至已达4元/立方米,然而由于民用气需求在总销量中仍占很大比重,因此政府对扩大试点顾虑重重。(何清)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