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开出首张罚单。因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国家发改委昨日对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的奇美、友达等6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实施总额达3.53亿元人民币的经济制裁。这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价格违法罚单。
2006年12月以来,国家发改委多次收到举报,反映从2001年起,韩国三星、LG,我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液晶面板企业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国家发改委依法对此案进行了立案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相关企业主动报告了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的情况。经查实,2001年至2006年6年时间里,韩国三星、LG,我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企业,在我国台湾地区和韩国共召开53次“晶体会议”,主要内容是交换液晶面板市场信息,协商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液晶面板时,涉案企业依据晶体会议协商的价格或互相交换的有关信息,操纵市场价格,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援用《价格法》而不用《反垄断法》进行处罚,其原因在于本案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在2001年至2006年,当时我国《反垄断法》尚未颁布施行,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以及在新旧法间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依据《价格法》对此案进行了定性处罚。
截至目前,涉案的6家液晶面板企业已将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全部退还,并提出了整改措施: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承诺尽最大努力向我国彩电企业公平供货,向所有客户提供同等的高端产品、新技术产品采购机会;承诺对我国彩电企业内销电视提供的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据行业协会测算,仅此一项每年可为国内彩电企业减少维修成本支出3.95亿元。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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