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营改增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


时间:2013-02-19





  据《人民日报》2月18日报道,来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显示,从12省市的纳税申报情况看,2012年营改增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整体减税面超过90%。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总体来看营改增试点一年成效比预想的要大,影响比预想的要广,反响比预想的要好。最初改革方案提出的目标,是确保试点行业企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同时产生促进专业化细分与结构优化的效应。从现在的实际效果看,试点企业的减税面和减税幅度超出预期。

  根据改革方案,在总结经验、完善税制的基础上,营改增将逐步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力争“十二五”期间推广到全国。可以预见,如果营改增在全国原来营业税覆盖的各行业全面地推开的话,其产生的减税效果将达到数千亿元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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