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4月23日宣布,对国家发展改革委移交的34个企业债券项目依法履行了注册程序,同意核发注册批文。据介绍,首批企业债券发行拟募集资金合计542亿元,主要投向交通运输、产业园区、新型城镇化、安置房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5G智慧城市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产业领域。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今年3月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强化资本市场监管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
稍早之前,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过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安排,为确保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工作的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设置自公告发布之日(4月18日)起6个月时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企业债券受理审核、发行承销、登记托管等安排保持不变。过渡期内企业债券发行注册、监管执法、风险防控等工作有序衔接,中国证监会履行企业债券发行注册职责。中央结算公司、交易商协会已受理未注册的企业债券申请,报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精神,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工作协作,继续平稳有序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工作。稳妥推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注册,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促进企业债券市场平稳运行,充分发挥企业债券在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稳增长大局。(记者 吴黎华)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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