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22日解读海关总署最新发布的62号公告,今年海关支持进博会的便利措施总体来说“稳中有升”。
62号公告包括《2022年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海关支持2022年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以及“两个清单”,即《2022年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限制清单》和《2022年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禁止清单》。
今年海关支持进博会的便利措施首先体现为“稳”,即稳定政策预期。借鉴前四届进口博览会海关监管服务保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将相关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和固化,使之常态有效,持续便利。
“升”的部分,主要指第五届进博会海关便利化措施的范围、广度及延伸性等较前有进一步提升。例如,今年新增一项创新举措:对符合条件的参展车辆优先检测、出具相关证明。参展车辆完成单车认证并取得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完成国六环保信息公开后,海关优先依法实施商品检验,出具《货物进口证明书》《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等相关证明。
“随着参展进博会的国外新款车辆越来越多,海关这条举措有望为相关车辆进境提供通关便利,以满足国内消费者对境外全新车型日益增强的需求。”上海海关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海关支持进博会的稳定政策预期举措共有十五项。
一、发布通关须知,提供详细通关指引。海关总署2022年第62号公告中,《通关须知》对进口博览会备案、展览品审批和准入、物资申报、查检放行、展中监管、展览品处置、记者采访器材等进口博览会物资通关全流程规范性要求进行了详细阐述,为办展方、参展企业提供了详细的通关指引;《便利措施》是海关支持进口博览会的具体举措,充分体现了创新与便利;《禁止清单》和《限制清单》则明确了参加展览和销售商品的条件以及商品名录。
二、设立常态化机构,随时响应需求。上海海关所属上海会展中心海关作为海关服务进博会常态化机构,统筹国际会展监管资源,常年对接进博会,提供展品通关、驻场监管服务与政策解答等全方位一站式服务,随时响应进博会需求。
三、深化科技应用,打造智能化监管服务模式。在充分吸收借鉴往届进博会对“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使用经验的基础上,强化AR眼镜智能巡馆、创新“鉴证溯源”等科技化应用手段,加强进境展品的信息采集和管理,让守法货物在无干扰的情况下顺畅流通。
四、派员入驻现场,提供服务保障。根据主办方及相关企业需求,上海海关将继续派员入驻国家会展中心(上海)的现场综合服务区,为企业提供关税、展品监管、留购等业务的政策咨询服务。
五、海关允许办展方统一提供税款担保,减轻境外参展企业负担。对进口博览会暂时进境展览品,由国家会展中心向上海海关办理税款担保,税款担保可以为银行保函或者关税保证保险方式办理,税款担保方式方便灵活。相比保证金等其他担保方式,企业购买关税保证保险可以避免直接的资金占压,且购买关税保证保险所需等待审核的时间相对较短,担保效率相对较高,且资金占用成本相对较低。
六、就近开展验核,提升参展便利化水平。在展品通关环节中,进口博览会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动植物源性食品、中药材等展览品需检疫审批的,入境前参展商应当提出申请,海关总署委托上海海关及相关海关就近就地办理审批手续,相关审批工作3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按照“便利可操作”原则,海关总署委托上海海关对展区内销售的进口水产品、乳制品、燕窝境外生产企业行使受理和审查权,并免于境外实地评审,审查通过后海关总署发放临时注册批件,临时注册批件仅限于展会期间及展区内使用。相关展览品均需符合《限制清单》和《禁止清单》要求。
七、设置专门通道,优先办理手续。针对进口博览会入境贵宾级别高,入境展品批次多、金额大、通关时效要求高的情况,海关将为进口博览会入境贵宾提供礼遇通道、设置统一标识,提供便利通关服务。在各通关现场对进口博览会物资开设“专用通道”,设立专人专窗,优先办理相关物资的海关手续,确保即到即报,即查即放。
八、固化监管措施,延长ATA单证册项下展览品暂时进境期限。首届进博会前,由海关总署批准,ATA单证册项下进博会展品的期限,在单证册有效期内由6个月延长至1年,为参展商在展后更大限度扩大参展效应提供便利。该项措施在首届进博会期间深受欢迎,海关总署于2019年1月发布2019年第13号公告,将该项措施予以延续、固化、推广,参展企业可以在往后历届进博会享受到该项支持政策。
九、推进准入谈判,扩大进境展览品种类。加强与参展国家或地区检疫准入谈判,加快风险评估进度,支持风险水平可接受的农畜产品参展并实现对华贸易,为国内市场带来更加丰富的展品种类。
十、简化监管手续,方便特殊物品进境。对进口博览会参会代表携带自用且仅限于预防或者治疗疾病用的特殊物品(生物制品),可凭医生处方或者医院的有关证明,准予入境。允许携带量以处方或者说明书确定的一个疗程为限。
十一、简化入境手续,方便食品化妆品参展。对于进博会期间仅供展览的预包装食品和化妆品,可免予加贴中文标签和抽样检验,免予核查收发货人备案证明;对于需少量试用、品尝的展品,海关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可展前抽取样品检验,免予加贴中文标签;对于在展会现场少量试销的展品,可免于加贴中文标签。对于拟试用、品尝、散发的展览用品,相关参展商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合格证明(参展国官方证书/第三方检测报告/参展方自验合格报告/参展方合格证明)。
十二、简化出境手续,便利展览品展后处置。进口博览会暂时进境展览品(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境展览品除外)在进口博览会结束后,结转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准予核销结案。展品结转到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后,海关按保税货物予以监管,可按规定开展保税展示业务。
参展汽车,须符合海关关于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保税仓储业务或进口汽车保税存储展示业务相关规定,可结转至可开展汽车保税仓储业务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
十三、支持保税展示展销常态化,扩大展会溢出效应。经海关注册登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区域中心”)内企业,可以将保税货物提交担保后运至区域中心外进口博览会保税展示展销场所进行展示和销售等经营活动。
进口博览会展会期间及展会后,有展示展销需求的企业,均可提前向上海海关申请开展保税展示展销常态化业务。
十四、支持跨境电商业务,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允许列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22年修订)的进境展览品,在展览结束后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可按照“1210”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商品模式销售。这一举措将有力搭建起进博会展品的展后“转场地”和线上交易承接地,促进展品变为商品,进一步扩大进口。
十五、支持文物展品参展,办理展后留购手续。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有大量文物、文化艺术品流失海外。近年来国内收藏市场日益兴旺,对文物及国内外高端艺术品投资需求也不断增加。而目前文物、文化艺术品因自身价值较高,正常进口时须缴纳较高的进口环节税,导致此类商品在境外交易后大都在境外存储或展示。这条专门针对文物展品的支持便利措施,旨在推进社会文物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促进中国文物回流。
转自: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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