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议院15日通过《气候保护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德国中长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包括到2030年时应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较1990年至少减少55%。
《气候保护法》还规定,德国到2050年时应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联邦政府部门应在所有投资和采购过程中考虑减排目标,在2030年率先实现公务领域的温室气体净零排放。
法律明确了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林等不同领域所允许的碳排放量,规定联邦政府部门有义务监督有关领域遵守每年的减排目标。一旦相关行业未能实现减排目标,主管部门须在3个月内提交应急方案,联邦政府将在征询有关专家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减排。
按照新法,不同领域的碳排放详细数据每年将由联邦环境局测定并在次年3月公布。一个由气候、社会、经济、环境等领域专家组成的独立专家委员会将评估联邦环境局公布的年度数据,并向联邦议院和政府报告。(记者 张毅荣)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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