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白罗斯的中白工业园,中企的利润、资本是可以不受限制地汇回中国的。”近日,白俄罗斯驻华大使鲁德·基里尔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白工业园有许多优惠政策,对于企业都很关心的汇兑问题,他们在制定政策时也做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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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查阅商务部报告发现,白俄罗斯外汇法规将常驻机构和外国常驻机构之间的外汇业务分为两类:一是经常性外汇业务(对于此类业务限制较少);二是与资金流动有关的外汇业务(一般要求常驻机构出具白俄罗斯共和国中央银行的专门许可)。白俄罗斯法律规定的经常性外汇业务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不动产除外的)商品进口和出口贸易、受保护的信息、知识产权、工程、服务的交易结算;租赁交易的结算;汇兑和取得红利及其他投资收益。
可见,不论是在中白工业园还是在白俄罗斯其他地区投资,中企将利润等资本汇回中国受到的限制都较少。
但投资海外的中企也要注意到,要想完全弄清楚一国外汇管制政策,需要兼顾三个层次的问题:一是国家层面的法规政策;二是地方政府层面的法规政策;三是经济特区或工业园区特殊的优惠政策。在一些国家,国家层面的外汇管制政策比较严格,但是却允许经济特区或工业园区破例、宽松。在一些国家,地方政府的自治权限较大,地方政府为了更好地招商引资也有可能出台一些比该国法规更宽松的外汇管理政策。这就需要“走出去”的企业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汇率汇兑风险防范》栏目及中国贸易新闻网同名栏目也会持续关注和分析这类问题。(记者 刘国民)
转自: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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