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金属硅作出第四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税,将导致中国金属硅的倾销以139.49%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涉案产品的美国协调关税税号为2804.69.10和2804.69.50。
据了解,1991年6月10日,美国商务部开始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金属硅征收反倾销税。2001年2月16日,继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华金属硅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商务部第一次延长对华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2006年12月21日,继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华金属硅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商务部第二次延长对华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2012年4月20日,继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华金属硅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商务部第三次延长对华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2017年3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金属硅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立案调查,2017年3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金属硅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7年6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决定对中国的金属硅适用反倾销全面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程序。(木易)
转自:中国有色金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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