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一系列放宽企业上市规则的措施将生效。这项号称“30年来本国上市机制最大改革”,旨在吸引更多企业尤其是“高增长”的创新技术企业在英国上市,力争在与美国、欧盟证券市场的竞争中稳住伦敦全球金融中心地位。
对于伦敦来说,这番改革势在必行。英国政府2021年发布的《英国上市情况回顾》报告显示,英国上市企业数量比2008年减少大约四成,而2015年至2020年间的全球企业首次公开募股(IPO)案中,仅5%发生在英国。尤其是“脱欧”以来,伦敦的金融服务业面临多方竞争,在全球金融中心榜单的排位一降再降。甚至一些英国本土培育的新兴企业,也抛弃了伦敦证交所。
去年4月澳大利亚“对话”网站的文章举例称:2020年以来,生物医药公司Abcam、管道和供暖产品制造商弗格森公司、包装行业龙头斯墨菲特-卡帕集团,均从伦敦证交所退出,转到美国上市;英国和荷兰合资的能源巨头壳牌公司近来也威胁要“脱英赴美”。2023年,美国纳斯达克首发融资金额130亿美元资金,而伦敦证交所仅为9.72亿美元;今年2月,伦敦证交所上市企业总市值3万亿美元左右,比2007年的4.3万亿美元大幅缩水。
涵盖全球发达国家股市大中型股票的明晟全球市场指数显示,在英国上市企业股票占比已从20年前的11%下降至目前的4%左右。
哪怕首相亲自下场劝说,被视为英国技术“王牌”的芯片设计巨头安谋控股公司去年9月仍选择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这促使政府加紧出台改革方案。
伦敦股市吸引力减退的背后,除了经济增长慢、利率高、养老基金缩水、优势技术企业较少、“脱欧”影响持续以及缺乏专注于本国市场的投资者外,规则更为复杂和严格、偏向于保护投资者而非创业者的监管机制也是一大因素。
这番改革中,最大的变化是将原先伦敦证券交易所主板股权上市机制的两个类别合二为一:原先企业需选择申请“高级上市”或“标准上市”,前者对拟上市企业所设条件更为严格;后者较宽松,满足欧盟最低标准即可,但“标准上市”企业不能进入跟踪伦交所蓝筹股的富时100指数,意味着获得投资者关注的机会较少。新机制下,两者合并为“商业公司”机制。原先适用于“高级上市”的条件部分保留,适用于所有申请上市企业;部分条件则被取消,包括一项要求企业提供三年营收记录和财务报表的规定,意味着运营不满三年的企业也可申请上市。新规还取消了一项要求企业进行任何重大交易或关联交易前需经过股东大会表决同意的规定,仅反向收购上市(即借壳上市)、退市、收到收购要约等少数事务除外。
业内人士说,过去企业普遍反映对于两种上市机制感到迷惑,改革后可大大简化流程,消除企业的“选择困难”。
另一大变化旨在鼓励具有“双重股权结构”的企业在英国上市,这种股权结构通常为创新技术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采用,即公司创始人或董事与普通股东“同股不同权”,使前者在重大经营决策和向投资者披露信息义务方面享有加权表决权。此前,根据2014年修订的规则,双重股权结构企业仅可申请“标准上市”,且创始人或董事所持股份的加权表决权在上市后仅可保留5年,机构投资者不得享有加权表决权。
新规规定,申请上市的企业创始人或董事可无限期享有加权表决权。另外,在企业IPO前入股的机构投资者如私募基金等,也可享有加权表决权,时间以10年为限,而主权财富基金则无此限,此举可吸引一些中东企业落户。
此次公布的措施虽然大部分由刚下台的保守党政府提出,但刚上任的工党内阁财政大臣蕾切尔·里夫斯也肯定其有利于英国与国际同行在同一水平线上竞争,确保吸引最具创新力的企业在本国上市。
业内人士表示,放宽入市规则对英国来说可能是把“双刃剑”。晨星可持续性风险评级公司的专家林赛·斯图尔特说,新规“犹如赌博”,因为英国为“打造更具吸引力的市场”所推出的金融新政,正是“遭到许多大型投资机构反对的措施”。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表示,光是放宽上市规则,还不足以促使企业赴伦敦上市,还需要更多政策支持;同时提醒说,更大程度地依赖企业自觉披露信息会增加投资者的资金损失风险,也承认投资者“普遍反对”其大部分新政,尤其是放宽对双重股权企业上市限制。(沈敏)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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