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重大能源项目八年来投资超二点七万亿元
能源产业扶贫效益明显
一根根电线凌空飞架、一块块光伏板错落有致……能源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动力,也是贫困地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在近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能源局充分发挥能源行业优势,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能源扶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农村用电条件大幅提升。2019年底,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前达到预定目标:160万口农村机井通电,涉及农田1.5亿亩;为3.3万个自然村通上动力电,惠及农村居民800万人;小城镇中心村用电质量全面提升,惠及农村居民1.6亿人。
“近三年农网改造357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基本上全部投向贫困地区,其中‘三区三州’地区占62.4%。”章建华说,目前农村平均停电时间从2015年的50多小时降低到15小时左右,综合电压合格率从94.96%提升到99.7%。
——农村用能方式深刻变革。目前农村电气化率18%左右,比2012年提高7个百分点,电气化水平显著提升;用能清洁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2018年清洁能源占农村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为21.8%,比2012年提高8.6个百分点,秸秆和薪柴使用量减少了52.5%。
“2017年以来,我们在北方农村地区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和可再生能源供暖,目前清洁取暖率由9%提高到28%左右,重点地区的农村清洁取暖率已经达到了71%。”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介绍。
——能源产业扶贫效益明显。2012年以来,贫困地区重大能源项目累计投资超过2.7万亿元,有力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增加了财政收入。“比如我们定点扶贫的甘肃清水县和通渭县,根据当地资源条件有序发展风电和光伏产业。目前两个县的风电装机规模49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建成26万千瓦,扶贫电站的收益惠及3.3万贫困户,实现收益2.7亿元。”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李福龙举例。
光伏扶贫电站是我国产业扶贫的一种新探索、新方式,具有资源普及、运维简便、收益稳定、运营可持续的特点,也被称为脱贫攻坚的“阳光银行”。截至2019年底,光伏扶贫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累计建成2636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惠及近6万个贫困村、415万贫困户,每年可产生发电收益约180亿元,相应安置公益岗位125万个。
“我们及时出台各项政策措施支持光伏扶贫工作,比如优先下达建设规模和计划、优先调度保证全额消纳、优先列入财政补贴目录、优先发放财政补助资金,同时在近年来光伏电站造价不断降低的情况下,对光伏扶贫电站的电价实行不竞价、不退坡,这些政策有效保证了光伏扶贫电站的收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负责人李创军表示,接下来将通过规范运维管理、规范收益分配、规范资产管理,让光伏扶贫电站底数清、情况明、管得实。
“十四五”时期,能源行业如何做好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章建华说,初步考虑要做到3个方面:
一是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其中要抓好光伏扶贫电站的运维工作和农村电网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支持中西部地区把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二是优化农村能源供应结构。重点就地发展风电、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在满足生产生活清洁化需求的同时,助力建设美丽乡村。三是推进农村生产生活用能方式变革。(记者 丁怡婷)
转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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