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四川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已于近日下达2020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5亿多元。其中,中央资金29.4亿元,省级资金16.1亿元。
这批资金将重点用于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主要包括扶贫发展、少数民族发展、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四大支出方向。
具体而言,扶贫发展支出方向共安排44.9亿元,将下发至全省近百个县(区)及三州地区,其中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均超过3.5亿元;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5694万元,将下发至攀枝花市米易县等20余个县(区)及三州地区,其中凉山州最多,为2242万元;国有贫困农场支出方向126万元,均下发至凉山州;国有贫困林场支出方向518万元,将下发至广元市剑阁县等5个县(区)。
加上2019年底已下达的第一批141.5亿元资金,截至目前,我省已累计下达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7亿元,相比2019年全年增加32亿元,增长20.6%。(记者 蒲香琳)
转自: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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