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中国人均国民收入仅有27美元,大多数中国人处于绝对贫困状态;2018年,人口总数达14亿的中国,贫困人口仅余1660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7%。
新中国成立70年间的巨大变化中,那些舒展于一座座贫瘠大山深处的脱贫画卷,那些关乎于一个个贫困农民切身利益的生活革新,那一帧帧想象之外的贫困之象旧貌换新颜的定格,那一缕缕与贫为战的斗士之魂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气脉,最为清晰可见,也最为触动人心。
新中国成立后,在改变我国贫穷落后面貌的鏖战中,历届中央领导坚持不懈地深思长计、凝心聚力、勇于作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脱贫困,奔小康",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亦彰显了千年梦想世纪担当的中国奇迹。
1949-1977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广义扶贫期
为快速扭转贫困落后的局面,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实施计划经济体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消除贫困。
1950年冬,中央政府开始在全国新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
到1956年年底,绝大多数农民走上了农业合作化道路。
在发展农村生产力的同时,我国也初步建立了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
1978-1982年,个案救济的扶贫期
为了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国家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帮助贫困户从发展生产和商品经济入手,依靠国家、集体力量和群众互助,同时采取干部分工负责、富裕户扶助贫困户、逐户落实等办法,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达到摆脱贫困的目的。1983-1993年,以经济开发为主的扶贫期
1983年起,国家在继续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的同时,投入更大力量对贫困地区进行经济开发。
1986年,我国进行了第一次大规模扶贫开发政策的调整,将1986年以前主要通过救济的方式短期解决贫困人口的生存或温饱问题,转变为提高贫困人群和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
1994-2011年,更有计划和针对性的扶贫期
1994年4月15日,国务院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计划力争用7年的时间解决当时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2001年5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把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和特困地区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
2011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2012年至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力度之大、规模之大、影响之大前所未有。
2014年,提出精细化管理、精确化配置、精准化扶持;
2015年,提出"六个精准",实施"五个一批",解决"四个问题"等重要思想;
2016年,提出实施最严格的考核制度和建立大扶贫格局;
2017年,提出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2018年,提出坚持目标标准、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
2019年,提出巩固脱贫成果,不获全胜,绝不收兵。
面向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
转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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