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6月30日消息,《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
《意见》指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目前,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有的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没有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保障还存在薄弱环节。
《意见》同时明确,贫困人口退出的标准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这个标准不动摇,既不拔高,也不降低。
贫困人口义务教育有保障,主要是指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指对于现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贫困户等重点对象,通过进行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保障其不住危房。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主要是指贫困人口有水喝,饮水安全达到当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
《意见》要求,各地区可以在国家基本标准和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细化实化标准并严格执行,确保工作有章可循。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实施的“两不愁三保障”政策举措,明显超出基本标准的,要实事求是地予以纠正;同时要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防止“翻烧饼”。《意见》还提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记者 班娟娟)
转自: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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