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就业帮扶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帮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的重要举措,关系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关系搬迁地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是脱贫攻坚战决胜的关键阶段,作为脱贫攻坚“头号工程”的易地扶贫搬迁也已经进入了以后续扶持为重点的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难度大,要做好规划,落实资金和政策,保障搬迁人口有稳定收入,保障与当地群众享有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大部分贫困地区贫困的原因是由于意识或者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很好地利用当地的资源,只要扶贫的方式能够因地制宜,帮扶的效果还是比较明显。但是也有一些贫困人口,处在深山、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这种情况下,易地扶贫搬迁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
为此,我国在2015年制定了《“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明确用5年时间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完成1000万人口搬迁任务,帮助他们与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之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共安排国债资金56亿元,搬迁120多万人。
有学者称,此次易地扶贫搬迁,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由政府主导的移民运动,是彻底解决贫困问题的民生工程。
经过这四年的艰苦工作,易地扶贫搬迁取得了显著效果,让贫困群众彻底从“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中走出来。但是,易地扶贫搬迁并非一搬了之,更非一劳永逸。搬迁只是手段,脱贫才是目的。易地扶贫搬迁的后续事宜同等重要。
但是,易地搬迁的贫困户因其生活地点的改变,生活方式也面临根本转变,同时这类贫困户文化相对较低,就业选择面窄,短期内难以融入周边的社会生产、生活,很多搬迁户到达安置点后,多持观望态度,随时准备回到原搬迁点生活。
因此,贫困地区的群众搬迁到较发达地区后,如何融入当地社会、如何致富奔小康都需要当地政府高度重视。特别是搬迁后务工就业、公益岗位、低保兜底等脱贫措施都应及时跟上,才能做到使搬迁群众“稳得住”,只有让搬迁与经济发展结合,易地扶贫搬迁成效才能牢固。
此次《通知》要求各地要把就业帮扶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体部署,做到搬迁及后续扶持工作和就业帮扶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同时,明确了工作重点,各地要把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以下简称“搬迁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作为重点人群,将城镇和工业园区安置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安置区、人口规模800人以上大型安置区作为重点区域,坚持普惠性政策和超常规举措并举,强化培训服务与兜底保障并重,全力做好搬迁群众的就业帮扶工作,努力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搬迁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确保其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在具体措施上,《通知》提出多渠道拓宽就业门路,要求落实配套产业扩大就业、促进安置区发展吸纳就业、预留场地扶持创业就业、组织劳务输出就业、落实政策兜底安置就业。
同时,《通知》还要求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一方面要广泛动员搬迁群众积极参与并自主选择适合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重点依据当地特色产业、安置区用工项目、劳务输出项目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另一方面也要根据搬迁群众的就业需要和技能需求,创新培训模式,通过在安置区开展就地就近培训,或组织出来集中培训等方式,满足搬迁群众培训需求。
今年国家大力支持就业培训,不久前刚出台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且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还确定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措施。这些都为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此外,更为重要的是,《通知》还要求提高培训补贴标准,要求各地可采取项目制等方式为搬迁群众中符合条件人员提供就业技能或创业培训,并按规定发放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此举对于刚进入新生活还未形成稳定收入的帮扶对象来说是一大利好,打消了那些担心参加培训而减少收入人群的顾虑,提高了他们提升职业技能的积极性,有助于他们更好地融入新生活。
转自: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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