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从夯实发展基础、强化村集体经济、推出脱贫险等多种创新理念和举措入手,开创出一条具有海西特色的创新扶贫之路,为海西在青海全省率先建成全面小康铺平了道路。
为全面补强县、乡、村、户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短板,海西州在用好用足金融扶贫政策的基础上,扩大金融扶贫规模,运用扶贫贷款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落实金融扶贫贷款资金87.08亿元,实现海西全州金融扶贫资金项目全覆盖。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全面提升海西全州农牧区生产生活设施、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水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奠定坚实的基础。
率先在青海全省实施所有贫困村和非贫困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对海西全州119个贫困村和177个非贫困村每村投入扶贫专项资金61.75万元至400万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到3万元以上。都兰县宗加镇哈西娃村承包40.87公顷耕地全部用于枸杞种植,枸杞产业成为哈西娃村稳增长的“主引擎”,截至2017年底,村集体收入达到350万元。
在贫困人口享受“一免六减四优先十覆盖”及基本医保和住院医疗补充保险基础上,2017年以来,海西州投入州级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西分公司合作推出海西州贫困人口精准扶贫“脱贫保”保险业务,探索出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补充保险+贫困人口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扶贫”的新路子,为海西全州所有贫困人口购买精准扶贫“脱贫保”,实现应保尽保。2017年底共报付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补充保险1114人次,报付金额107.77万元,报付比例达到91.5%,筑牢了贫困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保障网。同时,率先在青海全省将农牧区低保标准提高到每年4000元,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但不是精准扶贫对象的困难群众1063户2119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自2016年来,海西每年投入帮扶资金1000万元,开创州内“西部帮扶东部模式”,助力州内东部地区脱贫摘帽;借鉴浙江省全面建成小康的成功经验,每年将500万元援青资金与州级财政扶贫资金捆绑,用于扶持扶贫企业、合作社、贫困村产业发展。(作者:郑盼盼)
转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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