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印发《陕西省“十三五”移民(脱贫)搬迁安置总体规划》及《关于进一步运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和易地扶贫搬迁的通知》,进一步强调和规范增减挂钩指标优先用于易地扶贫搬迁。
据悉,“十三五”期间,陕西易地扶贫搬迁、同步的避灾搬迁、生态搬迁和统筹的重大工程、城镇化、镇村综合改革等其他类搬迁涉及全省104个县(区),共计71.54万户249.85万人,其中易地扶贫搬迁29.8万户99.49万人,集中安置点2008个,而靠近城镇安置的人口占集中安置总人口的85.78%。
对此,陕西提出全力发挥好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和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优先将各类新城(新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新布局建设项目安排在有条件建设区,鼓励引导其使用增减挂钩指标;实行新增用地计划与增减挂钩计划挂钩机制,引导各设区市所在地和经济发展热点地区购买贫困地区增减挂钩指标;增减挂钩指标流转收益优先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建立“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还款准备金”制度,逐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还款机制。(记者王文昭)
转自: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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