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日发布消息,为表扬激励部分地区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中央财政已安排32亿元资金,对8个省区市予以奖励。
获奖的8个省区市分别是安徽、湖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每个省区市各获得4亿元奖励。
据了解,2016年发布的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规定,对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的省份,给予一定奖励。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上述8个地区在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被认定为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的省份。(何晓源 刘红霞)
转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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