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满足搬迁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实施意见》提出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提升安置区生产生活便利性,推动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加强安置区后续产业培育扶持,推动县域产业特色化发展;强化就业帮扶和就业培训,促进搬迁群众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快搬迁人口市民化进程,推进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加强历史文化和生态保护,提升安置区人居环境质量。
《实施意见》还就加强工作保障提出具体要求。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将大型安置区后续发展项目纳入县城、市辖区建设项目库,建立健全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与搬迁人口落户城镇数量挂钩机制;强化资金保障,按照“钱随人走”原则,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对吸纳搬迁人口落户多的地区给予财政支持等。(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高敬)
转自: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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