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人才先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开展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提高培训实效。
2022年,广西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千雁万群”“头雁”培育五年行动计划,创新采取4项举措,每年培育700名国家级“头雁”和2000名自治区级“头雁”,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3000名以上国家级“头雁”和1万名以上自治区级“头雁”,打造一支与广西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产业振兴“头雁”队伍,形成“头雁”领航、“群雁”齐飞的“雁阵效应”,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勇于创新,走出农村产业新路子
“我们整合利用村里近300亩闲置土地,种植泰国青柚、巴西红橘等多种高品质水果以及优质大米等特色产品,大受市场欢迎。”桂林市叠彩区喜耕园家庭农场负责人汤仁喜告诉记者,他们在发展农业产业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发以观光农业、农事体验为依托的农家乐,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路子越走越顺畅。
作为国家级“头雁”学员,汤仁喜积极作为,带动周边四个村庄600多户村民更新观念,把闲置和散乱无序的村民土地整合进行规模种植、机械种植;研发稻鱼共生等立体生态种养模式,实现一地多收,在提高土地使用效能的同时增加了农民收入。在他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农业知识的传播者、种植新技术的实验者、乡村振兴的实践者,吸引大批青壮年返乡创业。
汤仁喜还积极响应新时代劳动教育政策要求,结合农场特色,研究劳动教育的新模式、新方法,免费给中小学生开展劳动教育实践课,带领喜耕园家庭农场先后获得“桂林市研学旅行先进单位”“桂林市家庭农场示范场”“桂林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等称号。
联农带农,拓宽农民增收新途径
“依托线上购物平台和线下的产品体验、展销,我们形成了‘线上+线下’消费帮扶机制,既满足消费居民的‘菜篮子’‘米袋子’,又充实山区农民的‘钱袋子’。”隆林红姐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卫红乐呵呵地说,2020-2022年该公司实现总销售收入4180万元,销售总额中约20%来自经销脱贫户的农产品,帮助脱贫户实现销售收入约836万元。
该公司与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或镇拉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粮发香丝香米种植购销合作协议,覆盖农户55户,收购香米稻谷5.2万公斤、优质稻谷3.5万公斤,户均销售收入6990元,其中带动脱贫户11户,户均销售收入7425元。
据介绍,该公司还与介廷乡弄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78.22亩土地流转合作协议,支付土地流转租金6.2576万元,覆盖39户农户,户均1604元。其中带动贫困户21户,流转土地40.6亩,流转收入3.248万元,户均流转收入1546元。体验店用流转土地种植优质稻谷,雇佣农民参与田间管理,使农户获得2.3466万元劳务报酬,户均601元。
激发活力,探索乡村振兴新模式
“种菜当事业,种田最安心。”凤山县御园绿科蔬菜专业合作社李俊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该合作社年均种植蔬菜320亩,年产蔬菜1600吨,平价供应县城居民和全县中小学校。
合作社先后和南宁现代立新公司、百色阳生公司合作,并与多地客商签订反季节圣女果等果蔬订单。其中,反季节圣女果秋季可提前1个多月上市,春季可延后两个月上市,有效地避开了各大产地的出果高峰期,经济效益十分可观。“合作社每年创收386万元,创利润135万元,30户社员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1.12万元。”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凤山县积极发展百香果等扶贫产业。针对百香果特色产业存在的病虫害现象,李俊积极奔走,自己掏钱钻研学习百香果病虫害防治知识,主动无偿为周边106户百香果种植户提供技术服务,义务充当5个乡镇18个村36个屯3180亩百香果病虫害“防治员”,使3180亩百香果产量达5000吨、产值达1200万元,创利润400万元,种植户年人均纯收入8000元。仅此一项,就使28户贫困户当年实现了脱贫摘帽。
李俊先后被农业农村部授予农村致富带头人、自治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如今他依然忙碌在田间地头,“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作为国家级‘头雁’学员,我将责无旁贷,充分发挥头雁领航示范作用,继续带领社员们种好菜、种好田,做新时代的‘领头雁’。”李俊表示。
“广西的培育工作政策实、模式新、方法活、机制全,得到了农业农村部人事司的肯定。下一步将着重建立完善‘头雁’专家库管理机制、培育长效机制、立体式考核评价机制和‘人才+产业’联结机制四个工作机制,形成多方参与、协同推进、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陈静 通讯员 梁永伟 易金德)
转自: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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