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模化经营面积400余公顷,粮食产量300多万公斤,出动各类农机装备50余台(套),带动数十名农民就业……今年,农安县小城子乡西王家村的顺民心合作联社交上一份精彩的“成绩单”。
“把地交给合作社最省心!啥也不用管,还可以在这务工,一年两份收入,达到六七万元不成问题。”22日一早,西王家村村民曾宪志来到合作社,换上工作服熟练地操作起大米生产设备。
党的十九大以来,长春市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设立农民合作社建设专项资金,鼓励合作社购置先进农机具,组织相关负责人参加各类培训……一系列措施有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目前,全市有各类合作社24479个、家庭农场11146个,其中各级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000余个。
从全市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在向规模扩大、质量提升、效果显现、引领增强的方向转变。如今,这3万余个茁壮成长的“活力因子”,已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示范引领培育带头人
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试点先行。今年,九台区、双阳区、公主岭市等地持续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国家级试点,公主岭市、德惠市等地稳步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省级试点,农安县获批国家第三批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长春市通过抓典型、树标杆、重示范,以点带面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提档升级,长春市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生产服务主体。通过出台示范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标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提升质量、规范运行中,步入新发展阶段。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关键在人。如何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生产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长春市通过举办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培训班等方式,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成为带动当地农民致富的“领路人”,为全市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支持。
“专业的创业培训和市场指导,让我们把所学灵活地运用到农业生产实践中。”去年,顺民心合作联社负责人王在新被评为全市十佳农民,通过种植“鸭田稻”、养殖蛋鸡,合作社走出一条“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发展之路。
助推现代农业主引擎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主导力量。近年来,长春市逐步完善建立配套政策保障体系,黑土地保护、农机装备更新、农产品初加工、冷链仓储等项目优先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在他们的带动下,长春市农业生产的土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农民组织化程度显著提升,农业机械化和生产效率水平大幅提高。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1057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26.65万台,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2%。
通过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为农业生产“做减法”;集成应用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覆膜水肥一体化、苗期深松等高产技术;籽粒收割机、免耕播种机、植保无人机等先进农业机械轮番上阵……在榆树市环城乡,这样的场景对于增益农业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来说已经是“小场面”。
从过去的完全依靠人力到如今的科学种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改变了传统的种植方式,更让新技术的推广变得容易,带领越来越多的农民走上现代农业发展之路。增益合作社负责人马占有说,“经营中依托现代农业技术,我们不断创新种植方式,使得粮食产量和经济效益逐年增加。这段时间,又有不少农民找到我,想明年加入合作社呢!”
创新农业经营新体系
乡村振兴,离不开土地经营模式的创新。长春市紧紧抓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个关键,加快建立分工合作、紧密连接、利益共享的土地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2021年,长春市组织实施“百万亩规模经营示范工程”,在榆树市、德惠市建设2个百万亩规模化集约化饲料玉米生产基地,分别落实规模种植面积90万亩、23万亩,逐步扩大土地规模化生产面积。
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必须解决好“谁来种地”的问题。各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流转、托管、入股、代耕等多种土地规模经营形式,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覆盖的服务,更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带动农民就业创业和增收致富。据统计,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达90万公顷,土地流转比例达到56%,不断扩大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
“今年合作社土地托管面积达到了2000余公顷!春季土地代耕、代种,秋收粮食代管、代储,实现效益最大化。”在九台区上河湾镇,庆山农业机械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刘芳芳站在硕果累累的粮食烘干塔前,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合作社土地规模化经营主打托管模式,玉米平均产量达到每公顷1.2万公斤。粗略计算,农民公顷土地收益增加3000元。”
除了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依托当地特色产业,引导农民按照市场变化和市场需求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并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形成“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模式。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正在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推广走向广阔的黑土地。
转自: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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