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中央农办、国家乡村振兴局等30个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准对接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发展需要,推进消费帮扶提档升级。
《指导意见》指出,“十四五”时期,消费帮扶工作要以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为重点,聚焦“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地区,兼顾其他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继续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进一步突出市场导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持续提升市场参与度,通过强化定向采购帮扶、加强区域协作帮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方式,不断扩大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和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
《指导意见》强调,要持续加大各类政策、资金、项目等支持力度,进一步打通制约消费帮扶在消费、流通、生产等环节的痛点堵点难点,不断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帮助脱贫地区特色产品卖得出、卖得好。要进一步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围绕供应链、流通链、生产链建设,组织创建一批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鼓励引导有关地方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推动实现消费端与生产端互利共赢。
《指导意见》还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农产品滞销监测预警,建立多方联动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滞销问题。要强化政策激励约束,综合采取财税、投资、土地、金融、人才、征信、行业准入等激励约束政策,促进消费帮扶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为“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记者 汪子旭)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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