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废弃节能灯回收激励机制刻不容缓


时间:2011-02-22





  与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回收率达90%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国废弃节能灯的回收率目前不足30%,而生产和使用量却高居世界之首。


  回收成本高,是制约节能灯回收的一个重要因素。尤其是在当前缺乏相应的补贴的情况下,回收处理的费用让不少企业望而却步。据笔者了解,购买一套专业的处理设备,至少需要上千万元,而回收过程中的保管、运输大概需要花费1元/只,提炼出来的废弃物大约只能卖到0.8元。此账一算,确实是亏本的买卖。


  相比之下,造纸、玻璃等制品的回收处理就有利可图了。一方面,其处理设备较为简单,投入成本不会太高;另一方面,这些行业多年来已经形成一套成熟的回收体系,包括人员、技术、财政补贴都已到位。


  从现实来看,对废旧节能灯的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应该从法律法规上做起。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要求对节能灯具做无害化处理。国内废旧节能灯主要采取与生活垃圾混合填埋的处理方式。相关部门应尽快研究有关办法,并纳入法律法规,对废旧节能灯回收进行统一要求规范。


  当然,节能灯回收在全世界都是一个难题。有的国家是政府出面,而有的是企业出面,在西班牙,废弃节能灯回收处理全部由政府买单。采用何种方式要根据各国、各地区的实际情况。


  北京市在去年10月29日启动的废旧含汞光源回收处理试点,就值得国内其他城市学习。这个试点由政府资助,第一年计划回收50万只民用废旧荧光灯管,参与回收处理的企业根据其规模和能力,可以获得相应的财政补贴,从而解决了企业亏本的后顾之忧。


  当然,政府补贴的前提是要对整个回收架构事先做好规划,网点建设、补贴标准、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等各方面都要体现预计到。


  无疑,废旧节能灯的回收处理仅依靠政府单方面的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政府、企业、市民、社会团体共同努力,才能构成“回路”,最终形成“绿色循环”。

来源: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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