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日前发布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作出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作出终裁,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决议,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4.79%至35.35%反倾销税。
转自:中国贸易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