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铁矿石价格已十分不合理,需求失衡,资本炒作迹象明显。”近日,一位钢贸交易商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日前钢铁普氏指数经历短时间内暴涨暴跌,价格已不能反映正常的市场行为。
2020年12月,62%铁矿石普氏指数连续大幅上涨,单月上涨近30%。截至2021年1月4日,普氏指数164.5美元,环比上涨3.33%,较2020年内最低点79.8美元/吨,上涨超过100%。
业内人士表示,铁矿石价格暴涨,明显脱离了实体企业的预期,当前铁矿石定价机制的不合理性进一步凸显,给铁矿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相互依托、共存共赢格局带来严重损害。
被“炒”出来的天价
2020年12月19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骆铁军在上海召开的2021中国钢铁市场展望暨“我的钢铁”年会上指出,铁矿石普氏指数自11月初以来上涨了45.1美元/吨,占全年涨幅的63.6%。
有业内人士表示,供需不平衡是铁矿石价格上涨的一个原因。2020年四季度,本应进入冬季减量的钢铁需求并未减少,再加上年初的补矿需求,铁矿石需求较往年有所增加。同时,矿山供应减少也带来影响。
业内人士表示,铁矿石价格上涨并不能简单归因于铁矿石供需矛盾。北京建龙重工集团副总裁、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冬季的环保限产范围与往年比有所扩大。“港口库存没有减少,铁水产量没有增加,疏港量没有变化,这说明近2个月铁矿石供需矛盾不仅没有加剧,反而较三季度略有缓解。”
“价格是被炒起来的。”对于铁矿石价格暴涨,一位业内人士表示,铁矿石质地多样,交割品不易标准化,对于一些热门品种,港口库存能够达到交割标准的货并不多。在基本面偏紧的情况下,易发生软逼仓,这时再配合上现货指数的操纵,期现货相互强化,价格飙升。
贸易商招标异常助推指数上涨。上述人士表示,由于我国钢企话语权缺失,大部分钢企长协规模存在被频繁压减。“而这个被压减的小长协便会被矿山拿到市场招标售卖,境外钢贸商频繁以加3-5美元/吨的价格买下,价格被越炒越高。”
价格被炒作可以从现货价格看出。上述人士表示,拍卖价格和当天现货价会相差很多,例如,12月21日北铁中心现货平台有成交和报盘价格,当日平台发布的62%品位铁矿石基准价为169.8美元/吨,虽然较上一交易日上涨7.3美元/吨,但其与普氏指数的176.9美元/吨价差达还是达到惊人的7.1美元,如果贸易商再在176.9美元报价基础上加价,这个价格差距便更是突出。
矿山赚取不合理超额利润
铁矿石大幅上涨让矿山利润大幅增加。业内人士表示,铁矿石是低价值的大宗干散货,运输成本占单位价值的比例相对基本金属、贵金属较低。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党委书记、总工程师李新创坦言,国外矿山一吨铁矿石的成本在30美元左右,相当于出口给中国的铁矿石一吨毛利可达约120美元。作为工业原料来说,这个超额利润极为不合理。
目前三大矿山力拓、必和必拓、淡水河谷占据全球70%的市场份额,在垄断下,矿山利益直观可见。全球三大铁矿石巨头之一力拓2019年报显示,得益于较高的铁矿石价格,当年实现利润212亿美元,同比提高17%;铁矿石业务贡献76%,即161亿美元,同比提升41%。在高额价格影响下,矿山可获利润更高。
反观我国钢铁行业,根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0年1-11月协会重点统计钢铁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4万亿元,同比增长8.7%;销售利润率4.36%,比上年同期降低0.23个百分点。
“目前铁矿石采用的定价机制让下游的钢铁企业缺乏议价能力。矿山每年80%至90%的铁矿石是通过与大型钢铁企业签订长协的方式销售的,这部分铁矿石定量不定价。长协的价格主要以剩下约10%左右的现货销售价格决定,以当月累计量作为长协结算依据。因此,铁矿石的供应量多少、卖什么品种、以什么价格出售,主要由矿山决定。”上述业内人士说。
定价机制亟待重构
多个受访企业表示,普氏指数数据源不严谨,过分追随衍生品市场,已偏离现货价格指数的初衷。
根据西本新干线统计的数据显示,进入2020年12月以来的20个工作日内,普氏指数单日变动超过3美元/吨的就多达9天,占到近二分之一时间,甚至经历暴涨暴跌“一日游”。12月21日,上涨多达12.75美元/吨,达到176.9美元/吨,随后第二日,单日下跌9.9美元/吨。
业内人士指出,正是因为目前普氏指数定价机制不合理,才会造成指数忽涨忽跌,极易被操纵,同时也存在矿山串通下游客户,抬高招标价格等问题。
据了解,普氏指数数据来源包括电话问询等方式,向矿方、钢厂及交易商采集数据,其中会选择30家至40家“最为活跃的企业”进行询价,其估价的主要依据是当天最高的买方询价和最低的卖方报价,而不管实际交易是否发生。
“贸易商出于盈利目的显然会虚高报价,虚高的报价作为样本进入指数,就变成了矿山与钢厂的结算价。而且铁矿石的定价已经指数化,背后金融资本既参股矿山,又参股指数公司,具备炒作条件。”有关人士说。同时,由于我国钢铁产业集中度较低,铁矿石采购合同是以法人为主体签订,而不是以国家为主体,因而在议价过程中,国内钢厂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
多家受访企业表示,目前的铁矿石定价机制已经紊乱,无法真实反映现货市场状况,呼吁尽快修正定价机制。
骆铁军指出,现有铁矿石定价机制不合理,不利于上下游长期健康发展,供需双方须研究、建立新的定价机制。
“铁矿石定价机制谈判应由更高级别牵头。”相关人士表示,一方面牵头方不会被相关利益左右,增强我国在钢铁全产业链的话语权和主动权。另外,我国钢铁产量已占全世界50%以上,定价机制应客观反映我国铁矿石供需状况,真正建立在真实交易基础之上。(记者 梁倩)
转自:经济参考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