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为各试点地区全面深化试点工作绘就了蓝图,标志着新一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按下开启键。
新一轮试点有哪些重点和亮点?下一步商务部、试点地区将如何落实推进?8月19日,商务部召开关于解读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商务部服贸司司长冼国义对此进行了解读。
冼国义指出,新一轮试点在前两轮的基础上“全面深化”,更加突出深层次改革、高水平开放、全方位创新,相应的政策举措内容更加丰富,涉及面更广。我们将以新一轮试点为平台和突破口,全面推进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创新,更加有力地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扩容与深化“两手抓”
“扩容”是新一轮试点的关键词之一。新一轮试点从原有的17个地区扩围至28个地区,包括新增大连、厦门、青岛、石家庄、长春、合肥、济南、昆明、乌鲁木齐9个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并将贵安新区与贵阳、西咸新区与西安连片发展,两江新区扩围至重庆21个市辖区。
“这进一步凸显了新时期服务贸易在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中的作用。”冼国义解读,新增试点地区中有一半在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一是贯彻落实高质量建设“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等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二是近年来中西部地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步伐加快,具备制度创新的基础和条件。“这些地方试点的经验对中西部地区更具借鉴意义,希望这些试点地区能成为中西部服务贸易发展的龙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中西部整体服务贸易发展水平的提升。”
深化则是新一轮试点的主要任务。新一轮试点重点围绕推动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创新提出三方面8项试点任务、122项具体举措。
“新一轮试点从新举措的‘量’看,比上一轮试点多了80余项;从新举措的‘质’看,开放程度、政策力度和改革深度都比前两轮试点大得多。”冼国义进一步分析,一是更加注重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布局推进服务贸易发展,主要体现在试点范围的设定、错位探索的结构性安排,以及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区域的产业链布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二是更加注重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完善服务贸易制度,如进一步推进服务领域“放管服”,在管理体制、监管制度等多个方面推进优化服务贸易体制机制,激发市场活力。三是更加注重在扩大对外开放中提升服务贸易竞争优势,进一步拓展开放领域,加快探索开放制度,优化有利于开放发展的营商环境。四是更加注重在激活发展动能上发力,推动服务贸易规模扩大、结构优化、质量提升,把握数字贸易发展机遇,在试点地区全面推进数字贸易发展,既探索放松管制和准入,又探索完善监管制度和规范建设。
“扩大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是创新试点的重要探索方向,也是本轮试点的一项重点任务。”冼国义强调,新一轮试点将坚持要素型开放与制度型开放相结合、开放与监管相协调、准入前与准入后相衔接的原则,有序拓展开放领域,推动取消或放宽对服务贸易的限制措施;探索制度开放路径,在试点地区重点围绕新兴服务业开放进行压力测试。据此,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了26项开放举措。“这些举措有些在所有试点地区推进,有些在部分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先行先试,都是压力测试的一部分。经评估具备条件的可向全部试点地区,甚至全国推广。”冼国义说。
新一轮试点带来三大机遇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暴发,服务贸易受到较大冲击。上半年中国服务贸易规模下降,但总体呈趋稳态势,显示出发展的韧性和活力。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境外疫情仍在蔓延,世界经济严重衰退,国际需求大幅萎缩,下半年中国服务贸易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但也要看到,疫情对全球服务贸易格局和消费模式、消费习惯都将带来深远影响,服务贸易发展危中有机,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不断提升、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在冼国义看来,新一轮试点将给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带来至少三个机遇:一是市场拓展机遇,全面扩大开放促进形成大市场,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广大境内外服务提供者创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二是创新发展机遇,数字贸易、版权交易、在线教育等新兴服务出口成为新增长点,生产性服务业通过离岸外包和保税研发、保税检测等渠道更紧密更高效嵌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吸引境内外资源要素更充分投入新业态新模式。三是国际合作机遇,试点为中国与“一带一路”等伙伴深化服务贸易合作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可以说,试点既促进中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也将为全球服务贸易发展注入新动能。”
谈及下一步商务部、各试点地区如何贯彻落实方案,冼国义说,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做好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各负其责、发挥合力。商务部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督导评估,积极推进试点工作,确保任务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作为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工作的实施推动、综合协调、政策协调和组织保障,逐项落实试点任务,为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探索路径。(孟妮)
转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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